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财金局):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市城市管理局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莆财预〔2024〕9号)文件精神,现从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资金中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400万元,其中:其中仙游县140.13万元,荔城区49.9万元,城厢区45.21万元,涵江区33.24万元,秀屿区104.61万元,湄洲岛4.38万元,北岸22.53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