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财政局、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市后海围垦管理局: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第十四批福建省“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闽海渔〔2022〕57号)和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现代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2〕4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从现代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中下达第十四批省级“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品牌市级奖励资金10万元,其中秀屿区的福建东禹海洋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南日海岛休闲风情园5万元,后海管理局的莆田凯茂现代渔业有限公司耕海牧渔基地5万元。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算科目。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休闲渔业品牌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第十四批省级“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品牌市级奖励资金分配表
2.第十四批省级“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