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2022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的部署规定,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2年市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财政建设推进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1、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从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主要内涵、深刻把握立场观点方法,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局干部收看专家在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班所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解读》讲座视频,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系统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深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
2、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莆田市财政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分工方案》。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履行依法行政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加强对全市法治财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推进权责清单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财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6个方面进行述法。三是从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具体任务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带头和促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落实负责人行政应诉出庭制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二)坚持依法履职,财政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1、着力加强收支管理。应收尽收,扎实做好收入组织工作,2022年度,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8.9亿元,同口径增长3.0%;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1亿元,同口径增长9.8%。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积极发挥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稳投资作用,管好用好直达资金,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助力全市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稳中向好。
2、持续深化财税改革。一是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零基预算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制定《莆田市市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审方式,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支出。二是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莆田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机制实施意见》等多项项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企业规范运行。
3、依法加强财政监管。出台《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莆财预〔2022〕62号),进一步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依规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2022年对绩效监控发现的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349个项目调减预算16.6亿元,对97个实施成效显著的项目调增预算4.7亿元。坚持“有效多安排、无效多压减”的原则,2022年预算调整调减68个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预算5.7亿元,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融合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持续提质增效。
4、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依托财政部的“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建立健全跨部门债务统计监测机制,实时监控各单位债务的变动情况,采取相关措施予以防范和化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范于未然。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出台《莆田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莆田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莆田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夯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调查取证,及时公示执法信息,规范执法程序和案卷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坚持放管结合,财政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1、深化“放管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2013年国务院明确要求“放管服”改革以来,莆田市本着依法高效、应放尽放的原则,多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原有行政审批项目从2011年的34项缩减至2021年的5项,精减率达85%,所有审批项目均纳入莆田市财政局“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一趟不用跑”事项的覆盖率优、“减跑动”成效明显;2016年来,配合莆田市审改办抓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融合工作,目前共保留权责事项77项;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包容性审慎监管,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精准认领监管事项,提高监管效能,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实现在线信用评价和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使用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2021年底已实现在线评价功能。使用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2022年5月已实现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投标,电子保函待省财政厅统一建设布置;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推行“自己批‘网上办’审批服务新模式,落实行政审批“零见面”要求;在全省率先完成地市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基础上,筹集资金委托数字办在莆田市惠民宝上建设“教育收费云平台”,打通教育缴费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学生家长“足不出户”就可完成缴费和取得有关电子票据。
2、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2022年共办理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1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案件7件。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3、着力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落实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工作机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将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列入资格审查范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是落实失信行为惩戒和列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2年行政处罚政府采购违法供应商1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在1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其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实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三是提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保障。将信用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以节约财政资金为导向,统筹相关资金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巩固提升。2022年预算调增市发改委发展与改革业务费25万元,用于全国信用城市监测经费合同尾款。
4、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领导。局党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以及近期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抓实教育引导。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全局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在监督中全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
5、持续推动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营商环境2022年创新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莆财税〔2022〕3号)。每个季度向市营商反馈我局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落实情况。
(五)坚持公平公正,财政法律风险有效防控
1、发挥法律顾问机制作用。我局于今年一月底与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签定合同,聘请该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前必须由常年法律顾问严格把关。充分利用法律顾问这一“外脑”,使其在推进依法监管和加强内部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2、妥善处理群众来访诉求。收到群众诉求件后,督促市法院深化诉讼费清退工作,把应退未退诉讼费尽快进行清退,努力使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坚强保障。
(六)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制定《2022年莆田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局机关科室普法责任,各科室结合本局工作特点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二是明确普法目标。制定2022年度学法计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宪法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学习财税法律法规以及重大财政制度政策,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三是明确普法方式。我局认真按照省厅和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总要求,坚持以政策为导向,聚焦主责主业,将减税降费、预算管理改革、代理记账管理、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群众热切关注的内容深度融合于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辩证看待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成效,找准政策效应宣传的切入点,强化沟通帮扶,抓住重点企业,引导其把减税降费、特别是留抵退税的资金充分用于扩大再生产、优化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帮助企业释放自身造血供血功能,有效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并充分结合财政工作职责,在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检查等工作中“边执法边普法”,助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取得新成效。丰富多彩、内容扎实的宣传教育活动既使社会各界更深入地了解财政、理解财政,也在潜移默化中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面,对深入推进我局法治财政建设、提高财政队伍法治素养,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问题短板
近年来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推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细化。二是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投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频发,法制人员应对能力不足,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律师的职责分工和衔接协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推动完善。三是推动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不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丰富。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市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各项工作部署,提质增效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一是组织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执法实际,动态完善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坚决整治执法不规范、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切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八五”普法实效。利用国家宪法日、财政宣传月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打造法治财政宣传新品牌。
(三)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拟出台《莆田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财政规范性文件范围和制定规范。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起草、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局领导集体审议等程序,确保财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合法、有效。
(四)坚持放管结合,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财政领域建立以信用为基础、以失信联合惩戒为主要手段的信用监管机制。
莆田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