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农产品宣传展销活动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8:32 字号: T | T

  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莆田市荔城区首届荔枝文化节暨厨艺创新大赛活动经费补助的报告》《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2022年莆田市荔枝文化节系列活动经费补助的报告》《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2022年龙眼文化节经费补助的报告》《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爱购莆货”年货节农产品宣传展销活动奖励补助资金的请示》《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2022年度农业企业(合作社)参加“爱购莆货”年货节奖补的报告》《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参加海创会同期展“首届中国(福建)乡村振兴博览会”活动费用奖励的报告》《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参加2022年“爱购莆货”年货节活动补助奖励资金的报告》《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参加第三届中国食用菌产业博览会奖励补助资金的报告》《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2022“爱购莆货”年货节活动农产品宣传展销奖励补助的报告》《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第三届中国食用菌产业博览会农产品宣传展销奖励补助的报告》《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参加“爱购莆货”年货节活动奖补资金的报告》《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参加首届中国(福建)乡村振兴博览会奖补资金的报告》《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2022年农产品展销活动补助经费的报告》收悉。

  根据《莆田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莆财农〔202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下达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59.5万元,其中县区宣传推介活动补助资金40万元(荔城区10万元、涵江区30万元),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宣传促销活动奖励资金19.5万元(仙游县6万元、荔城区2.8万元、城厢区4.3万元、涵江区4.6万元、秀屿区1.3万元、北岸0.5万元),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报支。请各县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补助资金

  2.县区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补助资金绩效表

  3.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宣传展销活动奖励补助资金绩效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