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秀屿区财政局、供销合作社:
根据闽财建指〔2021〕21号及莆供财函〔2021〕2号,下达2021年保供保销工程专项资金98万元,其中:城厢区华亭镇28万元、秀屿区东庄镇70万元,专项用于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款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科目。
请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在收到资金文件10日内,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至市供销社,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