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结算2025年度及上缴2026年度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市级补助资金和上缴县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中心,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乡融合发展局):
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部分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精神,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需缴纳的10%费用(2026年每人40元),由政府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区、管委会)财政按3:7比例承担,2026年度需缴纳莆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数暂以2025年12月底23993人为基数,年终根据实际资助人数,再具体结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2025年度市县级补助资金。根据各县(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名单以及市医保中心对2025年参保人员比对结果,截止2025年12月底,需缴纳莆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员40元/人,市、县(区、管委会)2025年财政应补助资金共计76.22万元,已到位补助资金97.3万元,结余结转21.08万元(详见附件1)。
二、下达2026年市级补助资金。现下达市级补助22.47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报支,专项用于补助我市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参加202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需缴纳的10%费用,资金下达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拨付至市财政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户。请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确保专款专用。
三、上缴2026年县级补助资金。按照要求,县级需承担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参加202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需缴纳的10%费用共52.43万元,各县(区、管委会)具体承担资金详见附件2。请各县(区、管委会)于4月10日前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足额上缴到市财政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户,实现应保尽保,保障脱贫人员医疗待遇,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莆田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
账 户:145010100100493303010002
附件:1.2025年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参保免缴人数补助资金结算表
2.2026年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参保免缴人数补助资金预缴表
3.2026年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