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各区财政局、水利局,湄洲岛北岸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维护市直属农业灌溉设施良性运行,推广农业灌溉节约用水,保障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试行)通知》(莆财农〔2017〕171号)、《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莆发改〔2024〕390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25号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66号议定事项精神,现由市财政局通过2025年度财政上下级资金结算扣划各区(管委会)应承担受益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精准水价补贴(运行维护经费)300万元,其中:荔城区 101.2 万元、城厢区4.98万元、涵江区68.80万元、秀屿区111.03万元、北岸13.99万元(详见附件1)。
请各灌区单位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管好用好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市直灌区受益县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及精准水价 补贴(运行维护经费)分担表(2024年统计数据)
2.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
2025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