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 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群体 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办理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5日 09:18 字号: T | T

  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 

  为做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人员,请各县(区、管 委会)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进一步简化符合 享受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认定流程,缩短认 定时限,尽快将该税收政策落实到位(详见附件 1. 2)。

  各县(区、管委会)财政、税务、人社、乡村振兴部门要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做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部 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密切关注税收政 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财政局、税务局、人社 局和乡村振兴局反映。 

  附件:1.《关于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 14号) 

      2.《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乡村振兴 局关于延长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闽财税〔2021) 14号) 

  莆田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