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48 字号: T | T

  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市东方红水库管理处、市胜利海堤管理处、市南北洋海堤管理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49.6万元,用于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及白蚁等害堤动物灾损整治工作,支出列“2130314防汛”科目,具体金额和任务清单见附件。

  请各项目单位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安排表

      2.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害堤动物灾损整治)安排表

      3.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