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银保监会、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令第107号)和《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3〕20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筹集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年初余额2921524.31元,孳息6563.08元,追偿救助金30289.22元。2023年当年度发生丧葬费支出50000元,抢救费支出45171.95元,年末余额2863204.66元。
莆田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