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筹备2024年我市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场会,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承办现场会的经费补助,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报支。
要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2024年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场会经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