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设区市农科院所建设资金50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23年设区市农科所建设资金绩效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