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秀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莆财农〔2022〕1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莆政办〔2022〕2号)“加大涉海涉渔业企业支持力度”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产业振兴资金56.8万元(其中:城厢区10.8万元、秀屿区46万元),用于支持涉海涉渔企业品牌建设。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请按照《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莆财农〔2021〕106号)《莆田市现代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莆财农〔2022〕43号)等文件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产业振兴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