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市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夯实国有资产报告数据基础,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关于编报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5〕155 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编报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闽财资函〔2026〕2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一)编报范围。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
(二)编报内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 情况,具体包含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盘活报告等四个部分。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
单户表包括18张主表、4张附表,其中,主表、附表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 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资源、保障性住房等重要资产情况。
汇总表共15张,由各单位、各部门、各地方按照财务管理 关系逐级汇总编报,反映本部门、本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总量、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
2.填报说明是对资产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 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3.分析报告是按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重点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 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保障单位履职和促进事业发展情况,以及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盘活报告是对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进 展情况及主要问题的总结与分析,并谋划下一步盘活工作的思路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报送要求
市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要加强数据报送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完整、准确。
(一)报送时间
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
(二)报送内容
1.市直部门。以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正式发文的形式向市财政局报送资产年报,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及盘活报告,并装订成册后加盖印章。涉密单位仅需要报送汇总表。
2.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以县区级财政部门正式发文的形式向市财政局报送资产年报,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及盘活报告,并装订成册后加盖印章,其中,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报送途径
1.纸质材料。市直各主管部门(一级预算单位)资产年报分析报告及附件,盖章扫描后通过OA系统,报送市财政局;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通过邮寄方式或OA系统报送市财政局。
2.电子材料。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送,系统地址(政务内网):http://10.100.59.193:48000。同时,市直各部门(单位)资产年报电子材料应当按照统一要求的文件格式导出后报送市财政局(邮箱:zck2553285@163.com)。资产报表编制说明等编审资料可以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网址: http://czj.putian.gov.cn/)--“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网站主页左侧)按文件名查找下载。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编报。资产年报是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资产年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编制、审核等各项工作开展,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高质量完成2025年度资产年报编报工作。
(二)夯实数据基础,规范编报流程。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资产全部入账,实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资产信息卡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确保资产全部入账;加强资产权属管理,及时办理土地、房屋等资产权属证书,对有账簿记录但权证手续不全的资产,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申请确认资产权属;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的比对分析,不断提升资产年报基础数据质量;及时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模块中相关数据的更新,确保资产管理系统数 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推进资产盘活,提升使用效能。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健全资产盘活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推动资产梯度使用,做到物尽其用。各单位要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开展资产调剂共享工作,进一步夯实闲置资产数据,加大资产需求上报力度,对于已完成调剂的资产,及时做好调剂信息登记,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着力提升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严格数据审核,提高报告质量。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要加大资产年报数据审核力度,建立资产年报与部门决算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企业决算报告的数据对比、审核机制,保障同口径数据的衔接和一致性。资产年报中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数据,需经本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部门认可。资产年报中被投资单位名称应与国有企业名录保持一致。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对资产年报的审核,对资产年报质量及报送情况等开展通报。
(五)认真总结分析,注重数据应用。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数据分析运用,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注重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数据支撑观点。深入总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和取得成效。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履职、支持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和推进各项改革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和推动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要高度重视年报数据应用,加强数据分析,及时掌握资产闲置、低效运转等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
(六)严守保密规定,确保数据安全。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要将保密要求贯穿资产年报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四、其他事项
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和软件供应商联系。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在部署资产年报编报工作时,应公布相关技术及业务咨询电话。
邮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8号楼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2697358,255328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
涂亦凡180 4644 7878(软件供应商技术人员)
林燕玉133 8690 3269(软件供应商技术人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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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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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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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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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情况报告提纲 |
莆田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