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财政局的委托,对莆田市市本级财政代管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闽一十【2026】采购01007
2.合格的投标人:
2.1在莆设有分支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村镇银行,同一行别的投标银行只能由在莆最高层级的机构参与;
2.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人民银行综合评价情况需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评价结果复印件,若招标时上年度数据尚未公布,则取上上年度评价结果);
2.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相关指标以经审计并公开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人民币数据为准);
2.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一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2.5在莆田市内设立机构至少满一年。
注:不能满足“资格标准”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请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包含主要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主要负责人及授权代表需签字或印鉴)加盖公章,前往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02月1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莆田市财政局301会议室,由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莆田市财政局301会议室。
7.询问规定:投标人如有疑问的,应当在2026年02月05日前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莆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putian.gov.cn/)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 0594-2278989、185 0594 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