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莆田市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20251016号)收悉。该建议对强化资产管理、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资源,促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和提高资产盘活效益具有借鉴意义,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莆田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规定》《莆田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定》《莆田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等文件,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收入、出租出借、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与高效运作。认真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行政事业性资产报告,协助市政府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等全面清理和核查,并要求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完善资产数据信息,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数据准确。
(二)规范资产管理。要求单位对清查发现的资产管理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提质增效。
(三)服务科学决策。充分利用清查结果,为优化资产配置、盘活闲置资产、防范资产流失提供数据支撑,促进资产有效配置、合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完善资产盘活工作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资产统筹盘活力度,规范资产处置和收入管理,探索推进各类资产全过程管理。及时印发《莆田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强化制度执行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莆财资函〔2025〕2号),深入推进资产盘活工作,要求产权单位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履行管理职责,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强化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确保资产盘活工作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求对承担资产管理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积极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各类闲置资产,确保盘活工作有压力、有动力、有成效。一是公开转让。将具有一定商业价值的闲置资产,依法依规通过线上或线下公开拍卖处置变现。二是对外出租。将短期内难以出售变现的店面等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三是划转移交。将行政事业单位难以调剂利用的资产,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将部分闲置资产划转移交给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四、创新资产管理模式,数字赋能资产盘活工作。突出数字赋能,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建设。按照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安排,逐步将资产管理等预算管理环节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做好资产数据迁移、完善、更新,确保真实、准确反映资产状况。涉及出租出借资产的,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资产使用)更新相关资产信息。加强资产动态管理及资产调剂,逐步实现资产实时监管,切实推进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吸收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资产盘活机制.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控,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感谢贵党派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陈玉源
联 系 人:吴锦楚
联系电话:0594-2553285
莆田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