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通知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降低成本。通过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免履约保证金、规范保证金收退、优化保证金缴纳方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提高便利化程度。通过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减少纸质证明材料、全面启用远程开标,全面实现政府采购无纸化。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持续清理政府采购壁垒、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持续提升政策措施执行效果。
莆田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