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指标值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引导规范,我局参照上级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莆田市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二、适用范围
《指引》适用于我市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目标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指标设置思路。《指引》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绩效目标时,按照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分解细化指标、设置指标值的步骤,逐步分解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确保不同层级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相互衔接、协调配套,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引导约束和控制作用。
二是突出指标设置原则。《指引》提出绩效指标设置要坚持高度关联、重点突出、量化易评三项原则。绩效目标和指标应当与部门职责及其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涵盖政策目标、支出方向等主体内容,体现项目主要产出和核心效果,坚持细化、量化,便于衡量评价。
三是规范绩效指标类型和设置要求。《指引》明确绩效指标包括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四类一级指标,并逐项对一级指标和相关二级指标的定义、设定情形等进行解释说明。
四是细化绩效指标的具体编制方法。《指引》对绩效指标名称及解释、绩效指标来源、指标值设定依据、指标完成值取值方式、指标完成值数据来源、佐证资料要求等内容进行说明,强化标准化规范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