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均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财政厅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因地制宜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阶段性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措施等,推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
二、主要内容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共包含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加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力度、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细化执行要求。明确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执行时间和执行范围,明确对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具体要求。
二是细化管理措施。强化主管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政策审查责任,加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情况的公开,确保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支持举措。在保证金缴交比例及缴交形式、参与采购合同便利度、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方面,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实际困难。
四是加大支持力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省级高10%,提高至50%;预付款比例比省级高10%,提高至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