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债管〔2021〕50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债管〔2021〕50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