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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财政信息第3期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4:46 字号: T | T

  第3期

  2025年2月28日

  本期要目

  ※省财政厅黄剑青副厅长带队来莆调研

  ※市财政局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召开

  ※市财政局及早下达补助资金护航春耕备耕

  ※市财政局持续加强困难群体社会救助保障

  ※市财政局持续加强和规范财政库款管理

  ※市财政局“三规范”加强对外委托评审机构管理

  ※市财政局精准帮扶打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

  ※城厢区财政局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涵江区财政局“三向发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秀屿区财政局强化支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

省财政厅黄剑青副厅长带队来莆调研

  2月20日,省财政厅黄剑青副厅长带领预算处、外经处、税政处、国库处、债务处等有关负责同志一行7人来莆调研,并主持召开一季度财政运行情况调研座谈会。此次调研聚焦我市财政收入、地方债务以及“三保”支出保障等重点工作,旨在深入了解当前财政状况,为全年财政工作谋篇布局、把脉定向。座谈会上,黄剑青听取了全市及各县区财政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做好下一步财政工作,黄剑青强调,一要压实责任,紧盯收入目标。一季度是全年财政工作的关键开局,要紧紧围绕收入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强化收入分析和预测,及时掌握收入动态,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二要多措并举,持续培植壮大税源。税源是财政收入的源头活水,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聚焦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增强财政增收后劲。要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落实好各项减税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要久久为功,持续抓好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在抓好债务风险防控的同时,要抢抓“自审自发”和“优化债务率考核”两大利好政策机遇期,全力做好专项债项目申报工作,以项目为载体,积极争取省上额度倾斜支持。四要突出重点,全力保障“三保”支出。“三保”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底线任务,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加强资金调度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三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预算科)

市财政局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2月20日,市财政局党组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议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主题,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志生主持会议,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郑纪同志到会指导、点评。

  市财政局党组对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会前,通过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为开好会议奠定基础。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志生通报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并代表局党组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随后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郑纪同志进行了点评,认为这次会议会前准备扎实充分,程序规范有效,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有力,达到预期的效果,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结合今年的市政府报告,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找准定位、创新措施、切实把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工作发展的新动力,为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余志生代表局党组作表态发言,表示要以本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坚持对标对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民主生活会整改,推动财政工作全面迈上新台阶;要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效能,做好民主生活会“后半篇文章”,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要坚持担当作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将民主生活会整改与谋划推动今年财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在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中展现财政担当作为。

(人教科)

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召开

  2月26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志生主持召开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会议。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和《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要求,开展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会上,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述责述廉。余志生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点评。

  余志生强调,要在筑牢政治忠诚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强化责任担当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担当尽责、奋勇争先,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有力有效服务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要在从严管党治党上下功夫,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巩固拓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在永葆清廉本色上下功夫,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自身正、自身廉、自身硬为党员干部立标杆、作表率。

  局处级领导干部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进行评议。

(机关党办)

市财政局及早下达补助资金护航春耕备耕

  一是保障粮食生产。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6482 万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稳产丰产。

  二是支持农机购置。下达农机购置补贴173.4万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233台(套),受益农户187户,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三是夯实基础设施。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818 万元,支持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完善田间基础设施, 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农业科)

市财政局持续加强困难群体社会救助保障

  一是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2024年共下达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救助补助资金40313.32万元,有效保障各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24年7月1日起,全市集中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2213元、1792元,2024年共下达孤儿基本生活费400.65万元,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三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保障。2024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再次提高7元,2024年共下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7843万元,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

(社保科)

市财政局持续加强和规范财政库款管理

  一是加强库款支付风险防范。加强财政收支预期管理,提升库款流量预测精准度,动态跟踪监测县区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加强对下指导和督促,加大库款调度力度,加密调度频率。2024年,共拨付县区库款121.8亿元,大力支持县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各项资金按时拨付。

  二是强化“三保”专户运行监测。建立“三保”专户日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关注专户保障不足县区财政,逐一分析研判、动态跟踪、精准施策,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2024年,累计调拨县区“三保”专户19.02亿元,支持县区做好“三保”工作。

  三是加大“暂付款”清理力度。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对政府性基金和调入资金实行“以收定支”管理,严格控制增量;加大“暂付款”清理力度,采取收回资金、统筹有限可用财力安排支出等方式全力清理暂付款。对暂付款消化进度慢的县区发送提示函,督促县区加强暂付款管理,建立暂付款管理长效机制。2024年,市本级共消化暂付款3.5亿元。

(国库科)

市财政局“三规范”加强对外委托评审机构管理

  一是采购过程规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公开招标遴选,确定23家预、结算项目助审机构及5家财务竣工决算项目助审机构,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造价咨询服务营商环境。

  二是考核管理规范。重新制定《莆田市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办法》,从评审工作时效、工作质量、服务水平、档案管理等方面对考核管理内容进行完善,配合框架协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条款,进一步提升助审机构考核实效。

  三是评审过程规范。严格规范项目送审资料要求,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收件或进件有凭有据、备案可查;严格落实随机抽取机构办法,严格执行中心二、三级复核机制及调整轮换机制,按照中心章程规范,对中心项目负责人与挂构的第三方社会审价机构进行调整轮换,确保评审公正、透明与安全。

(评审中心)

 市财政局精准帮扶打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

  一是交易成本“减负”。严格执行中小企业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积极推广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预留份额“助力”。将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要求嵌入政府采购计划报送及采购项目评审流程,助力中小企业获得更多市场份额,2024年全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9.93亿元。

  三是融资担保“纾困”。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政采贷”信贷产品,纾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2024年全市5家金融机构共发放“政采贷”2664万元。

(采购办)

城厢区财政局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一是优先保障乡村振兴资金。2025年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377.94万元,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178.89万元,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全区土地出让收入安排超过8000万元用于保障农业农村资金。

  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债资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申报乡村振兴城厢区集镇提升改造工程,争取1亿元资金。

  三是用好破壳消薄资金。统筹使用破壳消薄资金4000万,用于购买九龙小区写字楼,租金分红收入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城厢区财政局)

涵江区财政局“三向发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一是在“谋”上发力。坚持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根据预算内、专项债券和国债等具体投向,提前谋划研究,及时获取各类资金和政策信息,努力完善项目前期手续,有针对性地申报和争取中央及省市级项目和资金。

  二是在“储”上发力。建立常态化项目储备机制,加强储备项目合规性、成熟度审查,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协调部门加快完成前期审批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可行性。

  三是在“跟”上发力。各部门主动向上争取资金纳入考评台账管理,实行按季申报统计,每季度通报1次,考评结果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2024年,共向上争取资金5.19亿元,同比增加7645万元,增长17.3%。

(涵江区财政局)

秀屿区财政局强化支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

  一是压减预算支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零基预算”编制要求,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做到可压尽压、应压尽压。

  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梳理以前年度各类指标,明确结转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24年共盘活存量资金3.25亿元。

  三是严控经费支出。根据财力情况适时压减调减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办公场所修缮及办公设备的配备标准要求,节约财政性资金。建立台账,加强对全区“三公”经费的监管。2024年“三公”经费开支242.31万元,同比下降24.11%。

 (秀屿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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