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
2024年4月30日
本期要目
※我市一季度财政收入顺利实现“开门红”
※市财政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市财政局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
※我市获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奖励
※我市财政金融协同发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市财政局综合施策打好稳岗就业“组合拳”
※市财政局全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提质发展
※市财政局把好“公平秤”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涵江区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向“绿”而行
※城厢区财政局三举措持续保障就业工作
※秀屿区财政局强化“三保”支出专户管理力度
※简讯
我市一季度财政收入顺利实现“开门红”
3月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6.26亿元,增长0.8%,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32.4%,较序时进度快7.4个百分点;地方级收入60.06亿元,增长3.1%,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35.1%,较序时进度快10.1个百分点,实现一季度财政收入“开门红”,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增幅排名均居全省第5。其中,市、县区财政通过积极挖掘非税资源弥补税收缺口,完成非税收入32.57亿元,增长27.7%,排名全省第1。
七个县(区、管委会)总收入增速分别为:北岸14.5%、秀屿13.8%、涵江11.4%、仙游6.6%、城厢6.2%、湄洲岛1.7%、荔城-3.4%;地方级收入增速分别为:涵江21.8%、仙游14.7%、秀屿10.2%、城厢9.4%、北岸2.8%、荔城2.5%、湄洲岛2.1%。
(预算科、国库科)
市财政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4月15日,市财政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部署市财政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志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余志生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的迫切需要;是推动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
余志生强调,要深化认识,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突出重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要强化措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坚持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机关党办)
市财政局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
为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安全生产隐患,4月28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曙光带队对局机关大楼及下属单位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检查。
陈曙光一行先后来到局机关配电房、档案室、票据室、值班室等重点区域,详细查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排查安全隐患。
陈曙光指出,安全生产是红线、底线、生命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细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紧盯配电房、机房等重点部位(区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把各项风险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遇有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性事件要迅速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坚决守好单位“小门”,守牢安全“大门”。
(办公室)
我市获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奖励
近期,省财政厅下达奖励资金,对上一年度海漂垃圾任务完成较好、年度考核排名前三的漳州、莆田、泉州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和200万元。该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提升海上环卫机构能力建设,配备完善设施设备,及时清理沿海岸滩、近岸海域、有居民海岛海漂垃圾。
据悉,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健全“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综合治理机制,完善常态化、网格化、动态化综合治理模式,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有力推动美丽海岸带建设。
(资环科)
我市财政金融协同发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创新业务模式。推广银担合作产品模式,拓展“白名单”“普惠金融”批量担保等业务,今年以来,已为217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8.73亿元。
二是强化风险共担。建立1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池,落实银担“2:8”风险分担合作机制,引导合作银行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放大倍数约5.74倍,担保费率低于1%。
三是提供周转资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周转资金,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今年以来,已为2家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周转资金0.67亿元。
(金融外债科)
市财政局综合施策打好稳岗就业“组合拳”
一是加大投入“保就业”。突出稳岗位、保重点、兜底线,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扶持和资金奖补,今年来共下达就业补助资金6748万元。
二是政企协同“稳就业”。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推动企业吸纳就业,拓展就业岗位。今年来共为3488家次企业发放普惠型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1144.78万元。
三是强化措施“帮就业”。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实施2024年度万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拨付失业保险金1143.8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再次就业提供保障。
- (社保科)
市财政局全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提质发展
一是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达补助资金1.96亿元,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9元提高到94元,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下达补助资金510万元,开展薄弱乡镇卫生院建设,支持17所乡镇卫生院配齐基本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基本医疗服务托底保障。
三是强化基层医疗人才培养。下达补助资金260.53万元,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一批本科和大专层次毕业生、定向培养高本贯通及高职高专医学人才,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社保科)
市财政局把好“公平秤”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做好源头引导,减少质疑投诉。市财政局着力把好源头引导,落实“谁采购、谁负责”责任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依法合规、完整明确、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编制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实行备案制度,发现问题的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纠正,从源头上减少质疑投诉发生率。
二是争议处理前置,有效化解纠纷。积极探索“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质疑投诉处置模式,为将争议化解在质疑阶段,市财政局主动作为,从政策把握、调查处理、操作程序、答复要点等方面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真对待供应商质疑事项,倡导与质疑供应商面对面沟通协商,耐心解释政策,深入沟通情况,努力将争议化解在质疑阶段。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业务运行。通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等多项活动,对发现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2023年,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19起,投诉办结率100%,对5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
(采购办)
涵江区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向“绿”而行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采购单位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符合环保政策,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二是细化执行标准。要求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编制采购文件并约束供应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符合节能环保标准。
三是给予价格优惠。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20%的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非优先采购产品不得享受价格优惠。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自觉执行采购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第一季度,全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品目采购规模16.88万元,节能节水产品及环保产品的采购数量比重均占100%。
(涵江区财政局)
城厢区财政局三举措持续保障就业工作
一是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今年以来,共投入1884.8万元用于发放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见证补贴、在莆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二是积极安排职业技能经费。今年以来,共投入780万元经费用于企业职工培训、高校毕业生培训、以工代训及重点群体技能培训,享受职业技能提升政策共计8154人。
三是扶持人力资源规范发展。今年共安排940万元经费用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形成完整的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
(城厢区财政局)
秀屿区财政局强化“三保”支出专户管理力度
一是落实专户管理要求。于4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保”支出专户管理,按时足额保障库款调入。在工资发放前3日,“三保”专户资金需持续大于“保工资”需求;在每月25日前,累计调入“三保”专户库款资金额度不低于“三保”支出序时需求。
二是落实专户监测预警。严格审核非“三保”支出,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积极调整优化支出安排,原则上除应急资金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急需资金外,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其他非“三保”支出待“三保”资金足额到位后统筹安排。
三是落实专户核算内容。“三保”支出专户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其他“三保”相关支出。根据全区“三保”实际需求情况,精准测算月均需向“三保”专户转入资金和需向省、市预计调入资金,兜牢兜紧“三保”底线。
(秀屿区财政局)
简讯
近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我市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通报》,指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指标排名全省第3名,成为全省标杆“指标”,获全市通报表扬。
(税政条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