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次会议文件( 二十三 )
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说明
莆田市财政局局长 余志生
(2024年10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4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请予审议。
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影响,土拍市场持续低迷,税收下滑,债务率居高不下,收支缺口进一步扩大。结合今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进度,债务率控制要求,以及争取再融资债用于偿还一般债券到期本金等因素,拟对市本级年初收支预算进行调整。现将主要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一、年初收支预算安排基本情况
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亿元,增长1.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亿元,增长0.3%。
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2亿元,自有财力35.3亿元,不足部分(17.9亿元)计划通过调入土地基金15.3亿元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解决。
总支出53.2亿元中,扣除年初预计新增一般债券支出2.3亿元后,支出总盘子50.9亿元,其中:基本支出31.5亿元,项目支出19.4亿元(其中:市财力转移支付补助县区5.3亿元)。
年初土地基金收入预算100亿元,扣除计提两金等转入公共预算18.9亿元,安排预算支出81.1亿元(市级46.3亿元,区级34.8亿元)。
二、预算实际执行中碰到的主要问题
从财政运行情况看,今年是近些年来最为艰难的一年,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税收连续下滑、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有增无减、债务风险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
土地基金入不敷出,支出被已被省财政“提级管理”。截至9月底,市本级土地基金入库15亿元(含去年出让结转入库的4.33亿元),仅完成年初收入计划100亿元的15%,按序时进度短收60亿元。截止目前土地基金共支出29.6亿元,主要是债券还本付息、区级分成、市级收储成本、平衡一般预算资金等,已超支约14.6亿元。按照今年省财政厅对暂付款规模控制管理,对各级暂付款占比超5%的(市级已达12.1%)、土地基金收不抵支的支出进行提级管理,除还本付息外,其他不予支出。
根据8月26日市委财税和化债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目前经营性地块出让进度情况,经全面考虑,为实现市委既定的债务率目标,建议今年预算调整统筹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今年市级土地基金暂按85亿元收入规模安排;二是推进各类资源资产盘活;三是防范金融风险,壮大国有企业以推动融资良性循环;四是帮扶县区债务化解,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
三、一般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一)收入调整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考虑到今年主要围绕降债务率、做大财力分母,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作调整,总收入按32亿元,增长1.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亿元,增长0.3%。
(二)支出调整
调整原则: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持“过紧日子”原则,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和其他必需的刚性支出,做到“一要吃饭、二要还债”。其余项目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应调尽调。
调整情况:拟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亿元(其中:基本支出不调整,项目支出净调增1.7亿元)。调整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6亿元(不含一般债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1.5亿元,项目支出21.1亿元。具体如下:
基本支出不调整。自2021年中央规范地方津贴补贴以来,2023年起各类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改革性补贴也相应预算保障到位,执行中部分零星增人增资等应保尽保的人员性支出通过年初预留安排。
项目支出净调增1.7亿元。其中:调增3.5亿元,调减1.8亿元。
1.调增3.5亿元,主要有:
(1)清欠历年行政事业单位欠缴国企租金1.05亿元。
(2)政法机关及纪检部门办案成本费用0.47亿元,主要有:公安办案及辅协警、基础设施运维经费4060万元,纪委执纪监督及廉政中心运行费334万元,法院企业破产工作援助资金300万元。
(3)上级要求配套或承担支出责任资金0.79亿元,主要有:超长期特别国债“两新”市级配套2070万元、边检改革补助经费1662万元、结算以前年度土地整治资金2240万元(历年省专)、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市级配套1189万元。
(4)“三保”及各类政策性人员经费增支0.61亿元,主要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缺口2415万元、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经费25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843万元。
(5)服务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及保障各部门单位履职增支0.59亿元,包括市级林业专项资金1200万元(配套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清缴印花税950万元、工程项目评审业务费350万元等。
2.调减1.8亿元,主要是:
(1)根据全年债券发行实际情况,调减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和发行费934万元。
(2)因执行中政策调整、人数变化等,并结合收支平衡情况,对各类不属于上述保障范围的专项资金及业务费应调尽调,共计调减1.7亿元。
主要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棚户区改造)8860万元(今年起暂停实施安居工程任务)、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代发补贴3200万元、市金控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900万元(转列福彩基金)、税务征收经费5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一)土地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具体情况
本次综合预算编制平衡需要及各方面需求测算,拟上报人大调减15亿元,其中:区级调减9.8亿元,市级调减5.2亿元(计提两金等调入公共预算调减2.2亿元,项目支出调减3亿元)。调整后,土地基金支出预算按85亿安排,扣除计提两金等转入公共预算16.7亿元,可安排预算支出68.3亿元,其中:市级项目43.3亿元(还本付息6.77亿元、收储成本20.72亿元、建设项目支出15.81亿元),区级分成25亿元。
市级预算项目支出净调减3亿,其中:
1.由于市本级拟出让的经营性地块变动,市级收储成本调减5.07亿元。
2.市属国企净调增3.87亿元,主要是:城投集团调增3.93亿元;国投集团调增0.6亿元;高速公司调增0.12亿元;木兰集团调减0.1亿;水务集团调减0.68亿元。
3.还本付息项目净调增4128万元,主要是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安置区建设项目追加5585万元,其他还本付息调减1457万元。
4.因土地基金严重短收,净调减2.21亿元,待今后预算年度安排,调减的主要有:市土储中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调减1600万元; 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十四五”建设项目调减1500万元;市职业技术学校归还土地储备中心借款本息项目调减1568万元;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调减3400万元;市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市配套调减2000万元;市商务局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调减1600万元。调增的主要有:廉政教育基地项目追加1500万元。
土地基金以收定支,上述支出预算中,除专项债还本付息等急需、必须的支出外,根据先急后缓原则,视土地出让进度和库款现金流情况,安排实际支出。
(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情况
除土地基金外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调整后,收入预算为88969万元,比年初净调减5557万元;支出预算为87344万元(含上年结余),比年初净调减3018万元;具体如下:
1.净调减收入预算5557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减20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收入调减2557万元。
2.净调减支出预算3018万元。
(1)债券付息相关支出净调减2557万元。 因2024年争取专项债金额减少,相应减少付息支出和发行费用支出。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净调减1301万元。主要是市级林业专项资金合计调减1200万元。
(3)福彩支出净调增840万元。主要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调增900万元。
(4)体彩、污水处理费支出基本保持不变。
五、新增债券资金支出安排
至9月底,全市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239.43亿元,其中:市本级329.6亿元,全市各项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
(一)全市法定债务限额变动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3年底法定债务限额1218.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4.7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94.06亿元。
加上今年省财政厅已下达的我市新增债务限额57.57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4.2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3.34亿元),至9月底,全市法定债务限额1276.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8.9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37.4亿元。
(二)市本级法定债务限额变动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市本级2023年底法定债务限额331.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9.6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81.51亿元。
加上今年省财政厅已下达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8.11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8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28亿元),至9月底,市本级法定债务限额339.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87.79亿元。
(三)市本级新增债券及再融资债券支出安排情况
经市政府同意,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的新增债券限额8.11亿元已全部申报省财政厅代为举债发行,用于保障16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具体分债券类型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债券项目7个,安排支出18338万元(年初预计23000万元,据实调减4662万元)
(1)莆田市永嘉街(惠好大道-福厦高铁)道路建设工程10338万元;
(2)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扩建工程2000万元;
(3)涵港大道梧萩段建设工程2000万元;
(4)莆田市八二一街南伸岭美街段(福厦高铁-莆兴路)道路建设工程1500万元;
(5)福建省莆田军供站迁建项目1000万元;
(6)莆田市孤弃儿童养护中心1000万元;
(7)莆田市公安局综合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建设项目500万元。
2.专项债券项目9个,安排支出62800万元
(1)存量政府投资项目16400万元;
(2)存量政府投资项目7550万元;
(3)秀永高速改扩建新增莆田站互通及连接线工程15380万元;
(4)荔城区新度片区棚改项目二期K06地块建设工程4500万元;
(5)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4320万元;
(6)莆田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4050万元;
(7)荔城区黄石镇沙坂片区棚改项目(二期)3600万元;
(8)涵江区梧塘沁后片区改造项目一期3500万元;
(9)涵江区梧塘沁后片区改造项目三期3500万元。
3.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1083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2564万元,专项债券65816万元。
(四)历年一般债券调整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福建省审计厅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及省财政厅要求,针对湄职院一般债和专项债混用问题,市财政局收回了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迁建项目2019年已发行的一般债券资金3000万元,并调整用于莆田市永嘉街(惠好大道-福厦高铁)道路建设工程,推进高铁新城建设。
六、国有资本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年初预算按照国有企业2023年可分配利润的30%测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76万元,根据有关审计结论,调减收入4471万元,另外调增产权转让收入2.1亿元,净调增16529万元,调整后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3205万元,安排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4205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七、社保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一)因自2023年12月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由税务征收,单位缴费基数及参保人数由参保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造成缴费基数降低,收入减少,调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948万元。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在年初预算2025年个人缴费时,按410元/人进行测算,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莆医保综(2024)105号),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同时,2024年度城乡居民缴费人数预计减少7万多人。综上,造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减少,调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入4493万元。
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38694万元。
(二)相应调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794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493万元。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3869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