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文件(十三)
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说明
莆田市财政局局长 余志生
(2023年10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3年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请予审议。
由于疫情后经济恢复不及预期、土地市场持续低迷等各类因素影响,土地基金、地方级收入比年初预计大幅下降,财政支出却保持刚性增长,收支缺口进一步扩大。结合今年我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进度,以及争取再融资债用于偿还一般债券到期本金等因素,拟对市本级年初收支预算进行调整。现将主要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一、年初收支预算安排基本情况
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亿元,增长6.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亿元,增长10.5%。
年初预计可用财力47亿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8亿元(四舍五入为64亿元),其中:基本支出31.7亿元,项目支出32.1亿元,加上市对县区财力补助3.2亿元总计67亿元,不足部分(20亿元)通过调入土地基金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解决。
土地基金收入预算110亿元,扣除计提两金等转入公共预算9.5亿元,安排预算支出100.5亿元(市级70亿元,区级30.5亿元)。
二、预算执行中碰到的主要问题
目前市级财政收支处于极度“紧平衡”状态,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实际上仅能维持“保工资保运转”和部分基本民生支出,其他的必须支出,如:债券还本付息、保法定增长及各类考评、市委市政府既定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均需通过调入土地基金安排。
今年以来,土地出让收入远不及预期,截至9月底,市本级土地基金入库24.7亿元(含去年出让今年入库的5.68亿元),仅完成当年收入计划110亿元的22.4%,按序时进度短收58亿元。根据目前地块出让进度,经综合测算,建议今年土地基金暂按75亿元收入规模安排,确保收支平衡。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一)收入调整
拟调减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2亿元,其中:调减地方级收入预算10亿元。调整后,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27.8亿元,下降22.3%;地方级收入预算18.4亿元,下降28.4%。
调减理由:
1.两金提取减少6.9亿元。2023年土地出让收入远低于预期,相应导致提取“两金”预计较年初预算(8亿元)少6.9亿元。市本级年初预算土地出让收入为110亿元,9月止实际仅完成入库24.66亿元。
2.税务部门组织地方级收入预计较年初预算(8.3亿元)减少2.6亿元。年初预算安排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征管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亿元(含教育费附加0.4亿元),9月止仅完成4.53亿元;据税务部门测算报送,预计全年完成地方级收入5.7亿元左右。
3.罚没收入预计减少0.6亿元左右。年初预算罚没收入2.4亿元,9月止仅完成1.2亿元,预计全年减少0.6亿元。
受地方级收入大幅减收因素影响,统筹考虑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及下级上解收入情况,总财力36-37亿元,比年初减少约10亿元。
(二)支出调整
拟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亿元(其中:基本支出不调整,项目支出净调减8.8亿元)。调整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亿元,比上年支出预算61.1亿元,下降10%。(基本支出31.7亿元,下降4.2%;项目支出23.3亿元,下降16.8%。)
调整原则: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持“过紧日子”原则,在兜牢兜紧“三保”和必需的刚性支出前提下,通过源头控制,聚焦年度重点保障事项:一是保“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及还本付息支出;二是各类五险二金、辅协警等政策性人员经费支出。三是保市委市政府年度既定重中之重项目支出。其余项目经费原则上全部调减。具体如下:
基本支出不调整。自2021年中央规范地方津贴补贴以来,2023年起各类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改革性补贴也相应预算保障到位,执行中部分零星增人增资等应保尽保的人员性支出通过年初预留安排。
项目支出净调减8.8亿元。其中:调增1.6亿元,调减10.4亿元(含再融资债券安排置换6.3亿元)。
1.调增1.6亿元,主要有:
(1)国有企业项目建设资金1亿元。
(2)“三保”、救灾及各类政策性人员经费增支0.32亿元,主要有:水毁修复资金、市级计生经费、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投资资金等基本民生项目资金1400万元;公安辅协警经费1200万元,代发退休人员补贴500万元;
(3)服务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及保障单位基本运转增支0.25亿元,包括建市40周年活动经费、市委主题教育经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经费等以及保障单位基本运转所需的水电、物业、租金、差旅费和各类成本支出、手续费等。
2.调减10.4亿元,主要是:
(1)因再融资债券安排置换及利息据实结算等,调减地方政府债券本息支出6.4亿元。
(2)因收支缺口大,各类不属于上述保障范围的专项资金及业务费应调尽调,共计调减4亿元。
主要有:市金控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工业及科技等专项资金1.2亿元、北大附中莆田学校合作办学经费3350万元、文体竞技项目经费24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缺口1982万元、木兰大道(三期)PPP项目政府付费1762万元、“白名单”企业融资担保费1300万元、单位工作及业务管理经费21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一)土地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具体情况
根据综合预算编制平衡需要和土地出让进度综合测算,土地基金暂按75亿元收入规模安排,拟上报人大调减35亿元,其中:市级分成调减25亿元,区级分成调减10亿元。调整后,土地基金收入按75亿安排,扣除计提两金及调入公共预算12.5亿元、到期专项债利息支出6.1亿元,可安排预算支出56.4亿元,其中:市级35.9亿元,区级20.5亿元。
市级预算支出净调减34.1亿,其中:调减34.71亿元,调增0.61亿元。
1.调减34.71亿元,主要是:
(1)市级收储成本调减15.37亿元;
(2)市属国企项目建设支出调减1.13亿元。主要是:国投集团0.5亿元;兴发集团0.63亿元。
(3)因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或省专置换支出调减10.54亿元,主要是:再融资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23亿元;孤弃儿童养护中心1832万元。
(4)因土地基金严重短收,无法安排,需要调整待今后预算年度安排7.46亿元,主要是:湄洲岛基础设施建设补助9000万元;市水利局安全生态水系建设3800万元;中共莆田市委党校(莆田市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3700万元;市信息中心电子政务应用创新工程项目3650万元;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十四五”建设项目3400万元;市园林绿化中心园林绿化养护3000万元;市商务局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市老年文体教育中心建设工程经费2700万元;市信息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2500万元;市档案馆新馆迁建2050万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项目前期经费20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
(5)预算科目间调整0.21亿元,主要是:市农业农村局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5.12万元、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50万元;市农田建设中心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配套资金924万元。
2.调增0.61亿元,主要是:
(1)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纪要追加1468万元。主要是:莆田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181.89万元、笏石储油罐建设项目386.77万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安全保险监测试点50万元;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东吴支航道建设资金700万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科研补助150万元。
(2)还本付息项目追加1950万元。主要是: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安置区建设1950万元。
(3)涉及考核考评等相关项目支出追加1370万元。主要是:市城市管理局共建美丽乡村专项资金946.98万元、易涝点整治市级补助273.05万元;市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150万元。
(4)预算项目间调整1342万元。主要是:市农业农村局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98万元。
土地基金以收定支,上述支出预算中,除专项债还本付息等急需、必须的支出外,根据先急后缓原则,视土地出让进度和库款现金流情况,安排实际支出。同时,因今年土地基金收入严重缺口,本次调减或无法安排的项目待明年预算安排支出。
(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情况
除土地基金外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调整后,收入预算为85633万元,比年初净调增62673万元,其中:为平衡预算,做大预算财力用于化债,调增38个专项债券类型对应项目收益收入61071万元;支出预算86964万元(含上年结余),比年初净调减10372万元。具体如下:
1.净调增收入预算为62673万元。主要有: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收入61071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调增2457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调增54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减1400万元(年初预算6500万元)。
2.净调减支出预算10372万元。
(1)债券付息相关支出净调减9795万元。 因2023年争取专项债金额减少,债券付息支出和债券发行费用支出也相应减少,主要有:债券付息支出调减9194万元,债券发行费用支出601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净调增104万元。主要有:市林业局林长制专项经费调增295万元;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指挥业务用房经费调增1327万元;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购买服务经费406万元等。市生态环境局东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含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调减800万元;市林业局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调减270万元等。
(3)体育彩票公益金净调减为0万元。
(4)福利彩票公益金净调增350万元。
(5)污水处理费净调减1031万元。根据2023年预计完成污水日处理量测算。
五、债券资金支出安排
至9月底,全市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190亿元,其中:市本级322.7亿元,全市各项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
(一)全市法定债务限额变动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2年底法定债务限额1149.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9.7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19.91亿元。
加上今年省财政厅已下达的我市新增债务限额91.67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1.1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0.48亿元),至9月底,全市法定债务限额1241.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0.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00.39亿元。
(二)市本级法定债务限额变动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市本级2022年底法定债务限额317.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6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1.39亿元。
加上今年省财政厅已下达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28.0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6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41亿元),至9月底,市本级法定债务限额345.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7.2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87.8亿元。
(三)新增债券及再融资债券支出安排情况
经市政府同意,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的新增债券限额28.08亿元已全部申报省财政厅代为举债发行,用于保障23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具体分债券类型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债券项目5个,安排支出16673万元
(1)涵港大道梧萩段新建工程9982万元;
(2)莆田市城区道路改扩建工程5000万元;
(3)G228线路面提升改造工程800万元;
(4)莆田市孤弃儿童养护中心新建项目691万元;
(5)莆田市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指挥业务用房(一期)新建项目200万元。
2.专项债券项目18个,安排支出264150万元
(1)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8000万元;
(2)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32500万元;
(3)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13000万元;
(4)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5000万元;
(5)莆田市木兰陂水文化展示中心10000万元;
(6)莆田市西音水库7000万元;
(7)沈海高速涵江互通及接线工程(涵江三江口至秀屿西徐段)56000万元;
(8)沈海高速莆田互通及接线工程(秀屿西徐至城厢灵川段)28000万元;
(9)沈海高速涵江互通及接线工程(福清新厝至涵江三江口段)28000万元;
(10)秀永高速改扩建新增莆田站互通及连接线工程17800万元;
(11)秀永高速秀屿互通及接线工程8600万元;
(12)涵江区梧塘沁后片区改造项目一期10000万元;
(13)涵江区梧塘沁后片区改造项目三期10000万元;
(14)福建省莆田市技工学校改扩建工程4500万元;
(15)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附设幼儿园项目7000万元;
(16)莆田市第一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750万元;
(17)莆田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一期(急重症诊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10000万元;
(18)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8000万元。
3.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18382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2786万元,专项债券121038万元。
(四)以前年度债券调整安排使用情况
经省政府同意,将沉淀超过1年的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莆田市乌溪水库至玉湖引排水工程10000万元,调整用于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三期)6000万元,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四期)4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年初预算按照国有企业2022年可分配利润的30%测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887.03万元,安排支出10887万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利润调减2455.32万元,股利股息调增627.95万元,市国投集团产权转让收入上缴1亿元,加上其他市直部门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补缴480.48万元,调整后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9540.14万元,安排支出9540.1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亿元。
七、社保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一)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单位部分)由6%恢复到7.3%,调增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051万元。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参保人数预计较上年减少8万多人,保费收入减少3175万元。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46637万元。
(二)相应调增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051万元;调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75万元。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4663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