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1月7日在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莆田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莆田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紧紧围绕市委“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严格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为全市经济企稳回升、民生保障持续增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提供了坚强财力支撑。
(一)千方百计,稳固财源税源基础
2024年,面对社会预期偏弱、房地产行情下行、总部经济政策变化和市场调整、部分龙头企业税收贡献下降等多重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卯足干劲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各项挑战,加强统筹,全力抓好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稳住资金总体供给。
1.加强监测,突出税收主体支撑。重点监测750户上年纳税300万元以上企业,聚焦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跟踪企业纳税情况,加强收入分析研判。按月进行财政运行分析,加强分行业、分税种、分领域的税收贡献分析,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变动趋势,依法依规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会同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历史欠税清缴工作,各级财政挤出资金支持解决政府性项目欠税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全市完成税收收入171.1亿元,下降9.9%,主要是受房地产税收下降和总部经济税收政策性影响;其中:工业税收展现了较好的韧性,并完成了恢复性增长。
2.助企惠企,着力培育财源税源。坚持“稳存量、拓增量、提质量”,统筹省市资金2.4亿元,兑现惠企政策、落实涉企人才经费等急需支出,塑造诚信政府形象,支持企业技改、引进人才,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为全局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推动制鞋、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深入实施企业技改专项行动,用好技改设备补助、完工投产奖励、技改融资贴息等政策,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和税收贡献度,保持传统财源稳定增收。
3.建章立制,争取各类转移支付。建立健全向上争取资金机制,定期通报争取资金情况,并将主动向上争取资金金额及增长率等相关事项,列入每季度绿色高质量发展考评指标体系以及年度绩效考评加分事项。市财政局牵头建立向上争取资金平台系统,通过“全市一张图”集中展示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争取资金情况等相关数据。2024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7.49亿元,可比增长3.4%。
4.盘活资源,有效增加非税收入。想方设法盘活各类资源资产,积极盘活市级水库水资源、停车场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同时,督促各县区进一步加大剩余安置房、厂房、地下车库及配套商业和补差款等处置力度,将“沉睡资产”变成“增收活水”,有效增加财政非税收入,2024年全市完成非税收入67.52亿元,增长8.1%。
(二)综合施策,支持经济企稳向好
聚焦绿色高质量发展,久久为功,精准发力,推动各项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各类在莆市场主体,促进经济企稳向好。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扶持壮大市场主体。持续推进增量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落实,大力减轻企业负担。2024年以来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18.6亿元。其中:落实民营企业新增减税降费7.28 亿元,办理留抵退税累计2.8亿元。采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本级全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小额采购项目95个,预算金额15767.81万元,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
2.支持扩大内需动力,引导推动消费升级。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全市共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1亿元,其中:“两重”资金3.8亿元、“两新”资金7.2亿元,市级配套2071万元,有效支持企业技改、防水排涝等6个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消费增长级,整体拉动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物流、用能设备等领域更新改造,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促进消费扩量提质增效。
3.支持房地产业回稳,加快土地出让进度。落实好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相关政策,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降费,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建立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全面梳理摸清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储备地及存量商品房规模情况,切实支持房地产业止跌回稳,对标对表,围绕全年土地出让目标,全力推进土地出让工作。
(三)兜牢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定不移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24年市级投入资金1.05亿元,支持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民生支出239.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9%,占比持续保持七成以上,民生保障扎实有力。
1.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6.6亿元,增长5.3%。共下达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省市资金13.22亿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40元提高到670元,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96亿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9元提高到94元。下达卫生健康补助5.75亿元,支持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健康发展。下达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资金1.41亿元,推进医疗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不断完善和健全教育投入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2024年全市教育支出80.7亿元,增长2.3%。统筹支持落实教师待遇保障、保障各类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和生均公用经费、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保障市直学校项目建设等方面投入。筹集省市资金3.88亿元,用于北大附中筹建、莆田学院、湄职院、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改扩建、市外国语学校等市直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及市直学校教育工程PPP项目政府付费,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3.支持做好就业优先、民生托底保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75元提高到185元,下达资金8.1亿元。下达省级就业专项资金0.8亿元,落实稳就业奖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援企稳岗政策;下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省市级补助经费0.1亿元,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下达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亿元;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0.33亿元;筹集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7.7亿元,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4.支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保持农林水支出总体稳定,全市农林水支出20亿元,增长8.2%。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1.1亿元,支持国省干线、木兰大道等交通项目顺利实施,提升我市交通设施水平。筹措下达宜居城市建设管理资金1.2亿元,保障垃圾无害化安全处理,持续改善城市卫生环境,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支持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助力建成历史文化名城,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5.支持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下达1.5亿元,用于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利设施管护、还本付息等,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省市各类专项5.7亿元,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林长制”考核,推进饮用水水源和木兰溪流域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6.支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综治维稳经费保障水平,助力平安莆田、美丽莆田建设。2024年全市公共安全支出13.7亿元,其中:市本级9.7亿元。紧紧围绕建设“平安莆田、美丽莆田”的总体目标,在年度预算极度紧平衡的情况下,将保障社会治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武警及部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爱国固边等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经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纳入财政预算,推进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巩固社会安定稳定,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固化道安综合治理成效,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建设,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助力平安莆田、美丽莆田建设。
(四)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紧紧围绕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强化思路举措创新,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财经领域风险,不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厉行节约,建立完善过紧日子体制机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习惯过紧日子,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力戒奢华,把勤俭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严肃财经纪律,集中有限财力保障基本民生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2.统筹调度,加强财政收支预期管理。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优先保障位置,2024年4月1日起,我市县区全部设立“三保”专户,密切监控专户库款、支出序时等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三保”支出风险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落实基层“三保”督促和帮扶责任,助力县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今年来,全市各级均完成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对“三保”支出的序时考核要求,未新增“三保”缺口。动态跟踪监测县区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加强对下指导和督促,加大库款调度力度,加密调度频率。2024年,市财政累计拨付县区库款121.8亿元,大力支持县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各项资金按时拨付。
3.全力化债,有效防范风险。围绕市委、市政府财税和化债“六个专题”工作,做小分子,做大财力分母。争取到各类债券资金159.96亿元(不含外债6亿额度),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债券49.14亿元,有效缓解了各级项目建设资金缺口,推动项目有序实施;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41.32亿元(占到期本金的90%),缓释了到期偿债压力;定向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64.95亿元,以腾挪有限财力用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用于提高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及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0.55亿元。2024年,全市积极统筹各类资产资源和政策举措化解债务74.42亿元。
4.持续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加强事前绩效评估。按照“谁申报预算、谁负责评估;谁审核预算、谁复核评估”要求,进一步压实部门和财政业务科室事前绩效评估责任。对不具备实施条件、超出财力可能的支出,一律不予立项,充分发挥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支出预算“过滤器”作用。二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督促部门和单位按要求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并加大对监控数据的分析评估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三是做实绩效评价工作。在对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开展复核工作的基础上,选择10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评价工作,并将绩效监控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
5.监督执纪,提升财会监督效能。2024年“1+X”专项督查选择民生部门、大额专项资金、结余资金金额较多的预算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对市直12个预算单位开展检查。重点围绕存量资金清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固定资产管理、三公经费开支、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截至2024年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09个、涉及违规金额19841.73万元,已移送线索109条。多家单位在检查期间积极整改,收回财政资金509.91万元,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和调减相关经费360.10万元。全年共审结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67个,总送审造价56.83亿元,审定造价53.13亿元,净核减造价3.7亿元,平均核减率6.50%。市本级共招标各类政府采购预算46159.17万元,实际成交39012.38万元,节约率15.48%,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2024年预算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8.63亿元,下降5.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6亿元,下降3.2%;上划中央收入81.03亿元,下降9.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5亿元,增长15.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02亿元,下降14.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3亿元,下降21.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38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增长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42亿元,增长29.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87亿元,增长23.9%。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58.9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增加61.4亿元,增长31.1%,其中: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2亿元;土地基金支出157.1亿元,增长77.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81亿元,增长12.6%。其中:土地基金收入68.02亿元,增长22.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6.01亿元,增长0.9%。其中:土地基金支出36.99亿元,增长47.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4020万元,下降24.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869万元,增长13.8%。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681万元,增长36.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0万元,下降73.8%。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693980万元,完成预算的93.8%;社保基金预算支出682040万元,增长5.7%。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05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 103.5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3147万元,增长2.2%。
(五)债务情况
1.全市债务情况
2024年,全市共争取债券资金159.96亿元(不含外债6亿额度),其中: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收费公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水利、教育、医疗等领域项目建设的新增债券43.14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41.32亿元,占到期本金的90%;定向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64.95亿元;用于提高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及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0.55亿元。
截止2024年底,全市法定债务余额1308.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3.9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084.84亿元。
2.市本级债务情况
截止2024年底,市本级法定债务余额336.54亿元,占全市法定债务余额1308.80亿元的25.7%,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9.65亿元,占全市一般债务余额223.96亿元的22.2%;专项债务余额286.89亿元,占全市专项债务余额1084.84亿元的26.4%。
债券使用情况。2024年,市本级共争取到债券资金25.89亿元(一般债券6.09亿元,专项债券19.8亿元),占全市获批债券资金159.96亿元的16.2%,其中: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收费公路、市政道路等领域14个项目建设的新增债券5.72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0.84亿元,占到期本金的90%;定向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8.91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0.42亿元。
到期债务偿还情况。2024年,市本级应偿还的到期债券本息23.07亿元,其中:到期本金12.05亿元,利息11.02亿元。扣除通过向省上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本金的10.84亿元,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2.23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息,其中:到期本金1.21亿元,利息11.02亿元。
以上收支数据均为全年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与困难挑战:一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基础仍不牢固,收入新增长点培育成效有待提升;二是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压力仍然较大,民生社会事业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紧平衡”状态仍将长期持续;三是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有待强化,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四是一些县区“三保”压力和债务风险等仍需密切关注。
三、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焦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和“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持续巩固稳中向好的经济基础。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强化资源统筹管理,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好项目立项和入库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合理用好债券资金,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会监督,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全力为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持。
2025年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不列赤字,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科学合理地编制收支预算,支持推动经济发展整体向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安全、可持续。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年度财政收入增长预期目标,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源税源培育,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确保债券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提高政策实效,在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内,倾力足额安排技改、研发、招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惠企、利企资金, 做到招商、安商、稳商协同发力,巩固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三是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通过市场可以解决的领域,优先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定期开展财政支持政策清理、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及时收回低效、闲置资金统筹用于其他亟需领域。统筹绿色高质量发展需要和防范财政风险,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统筹财政资源重点用于保障民生事业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深化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和审计成果的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四是强化财会监督,切实防范风险。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健全监督监控机制,坚决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拓展财会监督成果。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杜绝脱离实际的过高承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一)2025年财政政策和市级财政支出重点
1.注重惠企补助,安排3亿元,助推更高质量产业发展。
市级安排惠企政策及产业链经费1.1亿元,重点支持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优化,兑现惠政策资金,推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安排工业、商务专项7600万元,做大做强工业、发展壮大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发展消费新业态,深入挖掘内需潜力。预留招商专项经费1000万元,做好招商引资资金保障,支持运用融资支持、出口信保等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保订单、拓市场,促进外资外贸稳中提质。安排人才、科技专项约6000万元,强化引才引智资金保障,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驱动,为产业现代化发展注入动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2.优化支出结构,安排35亿元,更加注重民生保障。其中:安排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13.3亿元,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社会兜底保障;落实积极就业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安排教育支出13.6亿元,加快教育惠民工程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筹安排农林水资金2.2亿元,不断完善农村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持续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支持走好具有莆田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安排生态文明建设支出2.6亿元,统筹木兰溪上下游综合治理,继续保护好湄洲岛,落实好降碳、减污政策和“河长制”“林长制”考评,共同守护美丽莆田。
3.实施城乡建设,安排51亿元,打造高品质城市发展。安排38.4亿元,统筹做好新区建设和老城更新,加快土地收储进度,推动高铁片区、绶溪、钟潭等片区综合有序开发。安排12.3亿元,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支持完善立体交通路网、新增公共停车泊位,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综合开展城市内涝治理,路灯及夜景日常维护,环境卫生治理,打造高品质城市发展空间。
(二)202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245.8亿元,增长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3亿元,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全市可安排支出预算总财力266.4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6.4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30.2亿元,增长11.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亿元,增长20.9%。地方级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市本级可安排支出预算财力33.5亿元,调入土地基金1亿元、体彩基金0.3亿元,国营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亿元,其他调入资金18亿元,盘活存量2.5亿元。综合统筹后,预计一般公共预算可用总财力60.3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9.4亿元,主要用于公安政法等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0.4亿元,主要用于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支持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建设、支持关键技术研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亿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传媒事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1亿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0.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等;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8亿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支出;
(9)预备费1.6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开支;
(10)债务付息支出1.7亿元,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167.4亿元,增长51.6%。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157.3亿元,增长80.8%。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253.4亿元,增长47.3%。其中:土地基金支出预算210亿元,增长55.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24.4亿元,增长75.7%。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15亿元,增长69.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3.8亿元,增长80.3%;其中:土地基金支出84.5亿元,增长95.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汇总全市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0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亿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750584万元,比上年增长8.2%;基金预算支出709302万元,比上年增长0.4%。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59368万元,比上年增长2.5%;基金支出359368万元,比上年增长6.1%。
需要说明的是,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本级 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我们已吸纳至2025年预算草案和工作中。
(三)扎实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聚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聚焦开源增收拓财力。推动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招商引资等政策协同发力,将财源建设理念融入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全过程,更加突出“亩均论英雄”导向,立足自身产业比较优势,持续提升招商绩效,推动从根源上、长远上增加财源税源。深化“三争”行动部署,出台主动争取上级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各级各部门用好用足上级补助政策,积极向上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拓宽财力来源。
2.聚焦节用裕民保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思想,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力戒奢华,把勤俭办一切事业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原则上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五项一般性支出项目,按上年支出总额的5%比例压减、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切实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严肃财经纪律,集中有限财力保障基本民生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做到节用裕民。
3.聚焦强化监督讲绩效。加强财会监督力度,财会监督跟着项目、资金走,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做到财政监督、财务监督、会计监督三者的有机结合,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建立财政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统计等部门建立贯通协调的监督机制。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和应用,持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切实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4.聚焦风险防控促发展。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坚决遏制政府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努力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确保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只减不增,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充分发挥“财政+国企+金融”作用,运用产业母基金等市场化方式,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我市重大产业投资,放大财政资金资源导向杠杆作用,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挑战,全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协同配合,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守正创新,攻坚克难、精准务实、奋发有为,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彰显财政新担当、新作为,在践行我市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中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