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1日 17:13 字号: T | T

——202016日在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莆田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莆田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以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主线,积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财政改革管理绩效,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1.政策资金引领,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有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执行中央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全省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初步统计,全市新增减税降费规模共29亿元。所有行业均实现减税,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企业加强研发、增加投资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加大重点领域投入。突出项目支撑,筹集各类项目建设资金85亿元,推动莆田学院、湄职院搬迁、电子信息产业、冰雪小镇以及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提速提效。突出创新驱动,市级财政拨付3441万元,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双高”企业培育,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产业转型、企业创新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帮扶企业成效显著。市区财政累计拨付各类涉企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完善一系列扶持工业企业、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工业企业技改完工后奖励、企业技改设备补助、“机器换工”奖励等政策,出台“一企一策”引导纳税大户、平台经济税源培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夯实财源基础。市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共为全市78家企业办理过桥担保业务99笔,总金额32.25亿元;为431家企业开具工程电子保函1707笔,工程投标担保总额4.98亿元;融资担保业务获全市17家银行审批,授信总额度为36亿元,已完成25“白名单”企业担保审批,实现政策性融资担保总额1.23亿元。

发挥财政绝对信用优势助推融资。对接政策性银行,争取国开行授信额度84.6亿元,农发行授信额度50.5亿元。同时,对接金融机构,开展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工作。

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依法有序推广PPP模式,聚焦重点领域推广PPP项目,项目涉及垃圾、污水、教育、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等民生短板领域。同时,强化10%支出红线刚性约束,建立项目支出责任台账,市县两级财承均控制在10%红线要求内。截止12月底,全市共列入财政部PPP平台管理库项目27个,总投资351亿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共有151个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资金总额3.4亿元。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坚持市场化运作,积极主动联系对接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落地。目前已设立2支基金,总规模20亿元,分别是总规模10亿元的莆田市金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总规模10亿元的松禾梦想智能产业基金。

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以正向激励为导向,建立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台账,2019年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85亿元;争取债券资金4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28亿元,专项债务28.84亿元(同比增长27.5%),置换债券7.3亿元。特别是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创历年新高。其中: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在全国竞争性评审中脱颖而出,获中央财政奖励补助3亿元;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获3亿元,江河湖海水系连通项目获5000万元;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村项目获中央补助7500万元。

加强土地资源统筹预算管理。加快土地收储和出让进度,尽快回笼资金解决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全市(含仙游)全年经营性用地出让342123亩出让总价110.2亿元,预计当年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98.2亿元,加上上年出让第二年入库24.3亿元,全年预计入库122.5亿元。

2.精准聚焦发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政府债务风险有效管控。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调整土地出让收支级次,降低区级专项债务率,涵江区和秀屿区退出财政部债务风险预警地区,我市获得债务限额进一步增加;研究甄别化解,仙游、城厢、秀屿三个区退出省级债务风险红色预警。对全市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的21PPP项目进行梳理,逐一核实项目是否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共有13个项目221.7亿元有序退出债务监测平台,降低我市隐性债务率。紧急统筹调度资金11.3亿元用于县区和市属国有企业周转到期债务,及时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全市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市级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综合补助资金2000万元、8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补助430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1999万元、造福工程市级配套730万元。 

支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投入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2963万元,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专项资金3078万元,垃圾焚烧发电补贴资金4639万元,餐厨垃圾收运专项经费850万元,用于生态保护、污染整治以及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境保护建设工作。投入特色小镇启动资金及幸福家园试点建设2160万元、共建美丽乡村补助1190万元、农村三格化粪池建设补助3353万元等,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3.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坚持新增财力向民生事业倾斜,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预计173.4亿元,增长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4.4%,努力改善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市对各区管委会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兜底补助力度,密切关注县区库款情况,共统筹调度资金54.7亿元,确保县区“三保”各项资金按时拨付。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拨付11.3亿元,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拨付5.8亿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33元提高到138元,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拨付8400万元,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到位。拨付1.4亿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元提高到69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拨付3.4亿元,落实困难群体生活补助,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流浪人员、孤儿等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

支持教育发展。统筹各类资金保障市直学校项目建设。市财政共投入8亿元,支持莆田学院新校区、湄职院新校区、莆田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以及市二实小扩容建设。支持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按年生均100元的标准拨给学校。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保障和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给予一次性奖补。设立学校综合奖补资金,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根据教师业绩和贡献情况,结合教量化考评结果进行差异化综合奖补,落实教师待遇。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争取中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2亿元,比增130%,重点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并向符合条件的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出。

提升文体事业。市级财政投入1.5亿元,推进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支持办好第三届“妈祖杯”海上丝绸之路国际羽毛球挑战赛、国际射联步手枪世界杯总决赛。  

创新社会治理。累计投入综治和平安相关建设经费8亿元,提高防恐处突信息化装备水平,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平安莆田、美丽莆田”建设水平。

4.深化预算改革,提升财政资金效益效率

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在行政开支上打好“铁算盘”,当好“铁公鸡”。市级部门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按不低于5%压减本部门开支,压减“三公”经费,节省资金用于基本民生和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

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预计市级到2021年底、县级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管理范围扩大到“四本预算”和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实行绩效运行监控,运用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等,实行全过程“双监控”,及时纠偏、调整预算安排,建立预算绩效线上运行监控新模式。 

启动预算项目库管理。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市委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部门需就拟入库项目的绩效总目标、财政投入规模、资金投入计划及用途、补助标准等作出详细说明。预算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有利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简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核备案流程。优化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核备案流程,从原来的四个环节压减为两个环节,办理时限压减至三个工作日,让相关单位到财政局办理银行账户开户等手续“只跑一趟”。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将租金收入、对外投资收益、资产处置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等纳入公共预算管理,切实保证国有资产收入依法依规上缴财政。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科学整合调剂使用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价值最大化。

5.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人大决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财政政策措施。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规范预算编制执行。

强化财政监督。持续推进1+X”专项督查工作和会计监督检查,紧盯重点环节、关键环节,主动选择大额使用专项资金、结余资金金额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共查处违规金额2250.8万元,追缴收回资金552万元,补缴税款19.9万元,移送市纪委案件线索6条。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市本级共290家单位纳入“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699辆公务车辆纳入监察系统,累计监察“三公”经费总额1.2亿元,已整改处理2.2万笔,确保严控“三公”经费不放松。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净化采购市场,营造良好采购平台。全年市本级共招标各类政府采购预算17.95亿元,中标价17.2亿元,节约7500万元,节约率4.2%   

全面提升评审水平。全年共审结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177个,总送审造价为31.9亿元,审定造价为30.5亿元,净核减金额1.4亿元,平均核减率为4.3%

推进预决算公开。市本级及7个县区政府预决算均按规定在人大批准后20日内公开,494个部门预算和492个部门决算均在财政批复后20日内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二)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七届人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244亿元,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亿元,增长5%。全市支出预算17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28.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亿元,安排支出预算资金40.8亿元(含已列支结余资金0.9亿元)。预算执行中, 因政策调整等因素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等原因,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28.3亿元保持不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亿元。支出预算44.2亿元,加上从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安排的支出0.9亿元,当年实际共安排支出45.1亿元。

预计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6.3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下同)的92.8%,增长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143.1亿元,完成预算的96.7%,增长1.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增长2.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下降1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6%,下降13%。市本级财政支出56.5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下降4.6%

2019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受减税降费政策、上年基数较高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均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

一是县区收入与预期目标缺口较大。除市本级外,各县区均未能按序时目标完成收入。

二是受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因素影响,全市税收收入比年初预期大幅减少,其中:全市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收同比减收9亿元,减收面达59%

三是我市新增企业总体上还处在培育期,税收入库总量少,与预期值差距较大。一些重点项目虽然生产经营逐渐走上正轨,但仍处于增值税抵扣区间,未能形成较大税收贡献。

为弥补收入缺口,市财政采取了一系列增收措施:一是促进外来建安企业税收回流。积极引导激励央企和其他外来建安企业在莆设立分公司,通过三方协议或内部授权等形式,由分公司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有效增加我市建筑业税收收入。二是推进土增税清算。出台促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奖励政策,鼓励土增税清算。三是继续推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税源。实行市区财力所得奖励的优惠政策扶持,争取引进更多税收。以上三项措施,共增加当年税收收入超10亿元,有效弥补了因减税降费带来的收入缺口。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亿元,增长17%;卫生健康支出27.7亿元,增长6.1%;节能环保支出6.1亿元,增长49%;农林水支出23.5亿元,增长28.1%;教育支出59.1亿元,增长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亿元,增长7.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初步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7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同比增长123.8%。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69.5亿元,完成预算的67%,同比增长132.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67.7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增长54.1%。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51.6亿元,增长45.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06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8.8%,增长314.3%。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03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7.9%,增长381.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3.4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若加上转移支付补助县区资金65.15亿元,实际支出108.55亿元),同比增长35.3%。其中,土地基金支出41亿元(若加上转移支付补助县区资金65.15亿元,实际支出106.15亿元),同比增长37.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2亿元,可比增长8.2%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55%,全部调入一般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92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1.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9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县区级分别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区级统筹,所以2019年县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县区编制)

以上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要清醒的看到,财政改革进入攻坚克难的新阶段,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增收明显放缓,传统财源增量有限,新兴财源成长较慢,税收基础不牢;二是支出刚性持续攀升,民生政策提标扩面,教育扩容、项目建设等方方面面都要求加大财政投入,财政资金保障压力加大;三是政府债务虽然控制在省定限额范围内,但个别区到期应偿还的政府债务过于集中,偿债压力加大;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绩效管理的广度深度不足,预算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都亟待通过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需要积极谋划和主动应对,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做好2020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统筹保障服务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2020年预算安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综合考虑2020年经济增长预期、减税降费翘尾等因素影响,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二是强化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非刚性、非急需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和财政可持续性。三是坚守底线,有效管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支持基层切实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一)2020年财政政策和市级财政支出重点

1.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安排2亿元

其中:市级财政安排工业发展专项8000万元及相关惠企资金8500万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强重大技术攻关,推动电子信息、医疗健康、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实施鞋服、工艺美术、食品加工等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精准帮扶企业降本增效,提升企业降本减负的获得感。安排人才经费2140万元,强化引才引智资金保障,落实各项人才扶持政策,支持引进培育应用型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落实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现代服务业优惠政策,着力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2.支持重大产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安排26亿元

其中:安排20亿元,加快实施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公共自行车及其自行车专用道、绿道慢行区、园林养护等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引导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分布,继续推进莆田学院新校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职业学校新校区和老年文体教育中心、档案馆新馆等文体设施建设,支持城乡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加快完善农村水电管道、卫生公厕、污水处理等设施,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打造和谐美丽生态环境。安排1.5亿元,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完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加大水源地保护,优化城市环境。

3.支持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安排22亿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提高民生福祉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在发展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支出22亿元,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市本级共安排教育支出8亿元,优先发展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全民素质;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提供普惠性服务。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3亿元,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安排木兰溪沿岸生态修复工程相关经费共1.1亿元,巩固木兰溪治理成果。安排公共安全支出6.2亿元,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安排卫生健康支出3.1亿元,支持深化分级诊疗、医疗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安排社会保障支出4亿元,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民生政策,合理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

(二)2020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对2020年全市及市级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232亿元,增长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亿元,增长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全市可安排支出预算总财力192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2亿元。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30亿元,增长3%。其中,地方级收入19亿元,增长2%。地方级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市本级可安排支出预算总财力4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其他资金4.7亿元,可安排支出预算44.7亿元,加上从已列支结余资金中安排 0.4亿元,实际共安排支出45.1亿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安排情况: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  4.6亿元;教育支出8亿元;农林水支出2.5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236亿元,增长35.4%。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233亿元,增长37.4%。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181亿元,下降29.7%。其中,土地基金支出预算171亿元,下降30.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67.5亿元,增长57.4%。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65亿元,增长60.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8.2亿元,下降60.4%。其中,土地基金支出  55亿元,下降61.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82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82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全市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4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4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0.70亿元,当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48.17亿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4.61亿元,比上年下降44%;基金收入24.61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支出预算数下降38.9%

需要说明的是,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本级 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我们已吸纳至 2020年预算草案和工作中。 

(三)扎实抓好2020年预算执行

为确保完成2020年预算任务,我们将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切实提升预算执行质量,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一是增强财政综合实力。完善政策激励措施,强化总部税源引导服务,加大潜在和流动税源的跟踪争取,推动更多企业成为“金娃娃”。有效盘活和统筹利用各种资产资源,综合考虑和合理匹配资金筹措途径方式,建立多渠道、可持续的项目资金保障体系。盘活土地资源,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把握好土地出让时机和节奏,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增加土地出让收入,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充分发挥财政潜能和职能作用,提高国有企业运作承载能力。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引导带动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资。

二是稳定财政收支预期。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向和财税政策动向,研判财政收入形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处理好组织收入和减轻企业负担的关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按照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更加注重速度、规模与质量的协调统一,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增长。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盘活并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支出有效性和精准度。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构建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机制。高度关注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严格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主体责任,建立县级保工资情况监测预警机制和工资支付风险评估专项报告制度,坚决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

三是保障财政可持续性发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大包大揽,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在财力许可范围内,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充分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和预算评审,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有序推进,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有效防控财政金融风险,深入开展化债工作。着力加强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严格将专项债券与项目相对应,优先支持在建续建和条件成熟的公益性项目,提前做好拟发债融资的项目准备,确保发债后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及时将债券资金用到项目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全口径债务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分析,继续实施债务风险预警提示通报制度,指导支持有关县区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指标,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锐意改革,砥砺奋进,发挥好财政护航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作用,为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