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莆田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努力发挥财政职能,全面落实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能力持续提升。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1、围绕质量效益,支持经济更加有力
坚持资金引导和精准施策,支持实体经济降本增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收入实现有质量的平稳增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性比预计71.4%,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
帮扶企业成效显著。全面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稳妥兑现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继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采取措施减轻企业用能、用工和融资成本,为企业减免税费负担超过10亿元,给企业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实施工业企业和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新政,市区两级累计共兑现支持重点产业和经济发展方面资金7亿元,在鼓励引进总部、“个转企”“下转上”、稳定工业以及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夯实财源基础。
项目带动能力增强。统筹调拨各类项目建设资金50 亿元,精准运作,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石门澳、莆田学院搬迁、福厦客专北站房以及佛教论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大力推广和应用PPP模式。全市录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总数32个,入库总投资435亿元,其中:餐厨垃圾处置场项目和焚烧发电厂项目入选财政部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是我市首次入选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确定119个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预算总金额1.5亿元。
政府债券作用积极发挥。坚持举债要与偿还能力相匹配的经济规律,切实发挥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全市全年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 84.71亿元,其中:置换债券43.12亿元,新增债券41.59亿元;市本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5.3亿元,其中:置换债券26.75亿元,新增债券8.56亿元,有力保障了在建和新建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同时,全市基本上完成2014年前存量地方政府的置换工作。
2、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政府债务风险有效管控。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与有效防控风险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存量债务。强化风险防控,连续出台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债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职责、预警流程、应急措施,加强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监控和监测,密切关注各县区的还本付息情况,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患于未然。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截止2018年底,全市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风险的底线。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从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3.6亿元,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扶贫工作,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产业、就业、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综合扶贫政策开展。建立从学前教育、中职高中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救助工作,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全病种医疗补助,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支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入践行治理木兰溪宝贵经验,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筹措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5550万元,并争取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1.4亿元、小流域“已奖促治”专项资金0.23亿元等,共计2.8亿元,用于生态保护和污染整治等水环境保护建设工作。筹措环境卫生经费8336万元,农村三格化粪池建设补助资金2632万元,共建美丽乡村等相关资金3454万元,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城乡卫生环境。筹措垃圾焚烧发电补贴资金3968万元,大件垃圾收集破解处置项目资金1000万元,餐厨垃圾收运专项经费1376万元,切实保障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安全运行。
3、坚持为民理财,补齐短板效果彰显
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市涉及民生方面支出1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比重为73.4%。
支持发展教育事业。市财政共投入2.16亿元,继续落实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继续提高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原来的500元提高到900元;筹集400万元,补助新建20所幼儿园,每个奖补20万元;拨付581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民办学前教育服务奖补;拨付3500万元,积极支持莆田职校新校区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有特色发展;拨付2.2亿元,用于莆一中新校区建设;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安排4.97亿元,用于莆田学院新校区前期征迁安置和湄职院建设。
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在全国率先取消大病保险报销年度封顶线;率先通过打包公开招投标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整合利用商业保险机构资源优势,强化医疗费用的第三方监督控制和评价。在全国首创通过参保群众与市农商行和市医保中心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参保费,一次申请长期受益。在实行医保业务全城通办基础上,下沉服务,在交通不便的钟山、度尾、郊尾等乡镇设立窗口,方便周边13个乡镇近70万人。
加大社会事业投入。落实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拨付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人员补助资金12507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抚恤生活、医疗补助10501万元,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补助资金4256万元。加大养老投入,拨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623万元,农村幸福院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资金2429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开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3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财政已拨付各类专项经费838万元。
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筹集36.5亿元,推进城乡规划管理提升年行动,精心打造木兰陂片区、大学城片区、高铁片区,推进荔城大道——荔园路立交桥、沈海高速黄石互通、城港大道快速化、福厦客专北站房及配套设施等提升改造。支持夜景提升、绿化美化等工程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
4、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作用更加突出
预算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推进按经济分类科目编制预算项目改革,分地区、分项目编制转移支付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滚动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强项目储备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更加约束有力。建立财政收支通报制度,实行按月通报、及时提醒、重点调度,预算执行进度持续加快。全面清理、收回各领域沉淀和趴窝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预算公开更加统一细化。制定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统一公开政策、公开要求、公开表格,设置统一公开平台,规范预算公开,更好接受社会监督。
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央关于“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严格落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目标执行有跟踪、执行结束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奖励与约束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市效能加减分中的运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
预算监督持续加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人大决议落实情况等事项,扎实做好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及时把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财政政策。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实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提升政府采购的社会形象。全年市本级共下达各类政府采购预算30256.2万元,实际成交28371.2万元,节约1885万元,节约率6.23%。
5、推进依法理财,持续加力稳运行
全面提升评审水平。主动对重点建设项目提早关注、提前介入、管理服务前移。对紧急重点项目启动“容缺”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大大提升评审效率,为项目早日进入建设留出更多时间。加强与项目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做到事前沟通、事中监管、事后评价,客观、公正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的评审工作以及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共审结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177个,总送审造价为31.9亿元,审定造价为30.5亿元,净核减金额1.4亿元,平均核减率为4.3%。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服务财政工作中心和打赢“三大攻坚战”,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专项资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各项检查工作,查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等违规违法行为,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政风险,提高资金绩效,助力精准扶贫,推进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财税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全年共查处违规问题78个,涉及违规资金7154.8万元。收回财政资金3212.86万元,移交市纪委问题线索29条。
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市本级322家单位纳入监管,累计监察“三公”经费总额1.1亿元,已整改处理异常情况1.9万笔,确保严控“三公”经费不放松。
(二)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228亿元,增长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亿元,增长11%。全市支出预算16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28.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亿元,支出预算41.4亿元。预算执行中, 因政策调整等因素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等原因,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30.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亿元。地方级收入经上下级财力结算后,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等,调整后支出预算44亿元,加上从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安排的支出2.3亿元,当年实际共安排支出46.3亿元。
据快报统计,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9.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下同)的96.3%,增长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亿元,完成预算的93.4%,同比增长3.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2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增长0.5%。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下降4.6%,扣除一次性因素后,可比增长15%。其中,地方级收入21.5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可比增长16%。市本级财政支出59.7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增长8%。
2018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受结构性减税政策、上年基数较高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均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
一是县区收入与预期目标缺口较大。除市本级外,各县区均未能按序时目标完成收入。
二是受增值税税率调整、增值税留抵额退税等结构性减税和整体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支撑收入增长的动力不足,重点纳税企业增收亮点不多,增收面较窄,后劲偏弱。11月止,全市494家重点税源(纳税300万以上)企业共入库税收109亿元,仅增长1%。
三是我市新增企业总体上还处在培育期,税收入库总量少,与预期值差距较大。华佳彩、云度新能源、砷化镓、元生智汇等重点项目虽然生产经营逐渐走上正轨,但仍将处于增值税抵扣区间,未能形成较大的税收贡献。
四是房地产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增幅回落。受房地产市场行情及限价影响网签等因素影响,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维持低位运行,房地产业下降1.5%,建筑业仅增长4%。
五是安置房处置等一次性非税收入大幅减少。我市安置房处置收入主要在2017年度入库,上年同期实现收入10亿元,而2018年仅4.5亿元。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58.7亿元,增长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5亿元,增长3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2亿元,增长6%。公共安全支出12.1亿元,增长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亿元,增长10.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初步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同比下降33.3%。其中,土地基金收入73亿元,完成预算的56.5%,同比下降34.9%。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02.4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下降15.8%。其中,土地基金支出91亿元,同比下降16.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25.7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42.8%,下降43.4%。其中,土地基金收入21.4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7.6 %,下降48.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2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和上年结转支出),同比下降11.3%。其中,土地基金支出31.6亿元,同比下降15.6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0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026万元,同比增长262.5%。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11万元,同比增长171%。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2355万元(按照规定,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市本级的收支数为全市收支数),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5.0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0912万元。
以上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总体来看,2018年我市财政运行情况良好,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趋于常态化,经济发展处于结构调整期,新旧动能转换接续还需时日,产业转型和涵养财源的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快。二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领域补短板、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等重点领域支出刚性增长,传统依赖财政投入模式的瓶颈日益凸显,资金渠道拓宽和体制机制创新亟需进一步推进。三是财政改革任务艰巨复杂,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财政保障政策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财政资金碎片化分散化管理,绩效管理责任还未全面压实;等等。对此,我们将聚焦问题、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努力改进提高。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要正视发展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也要看到我市产业转型成效逐步显现以及中央等支持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积极稳妥、科学合理地编制2019年预算。
2019年预算安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优化结构、保障重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精准聚焦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支出需要,确保对产业转型、民生保障、城市建设、扶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着力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三是提升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2019年财政政策和支出重点
1、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筹集各类扶持转型资金6亿元,把支持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工、物流等成本,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帮扶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优化升级传统产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互联网、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平台经济,培育形成新增长点。三是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新动能持续快速成长。围绕打造电子信息产业、化工新材料产业、医疗健康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集群,支持引进上下游配套项目,推进产业链级次跃升。
2、优化投入方式,拓宽多元融资渠道
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安排3亿元,积极推动金控公司运作,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公司,提高担保融资服务能力,帮助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顺利转贷,化解企业融资难题,真正让中小企业得实惠,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转变产业扶持方式,采用以奖代补、事后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业创新和发展。推进政府投资基金多领域运作,规范有序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公共停车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在民生领域方面的引导作用。
3.大力补齐民生短板,增进百姓幸福感和获得感
发挥财政的机制引导和兜底作用,逐步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就业、居住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市预算安排民生支出118亿元,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其中:市财政筹集2亿元,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1亿元,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安排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及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共1.2亿元,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创建生态莆田工作。全市共安排教育支出54.5亿元,优先发展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全民素质;安排公共安全支出9.3亿元,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平安莆田建设;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3.3亿元,优化基层医疗服务,改善提升社区、乡镇医疗条件;安排社会保障支出22.4亿元,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民生政策,合理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扎实做好基本民生兜底相关工作,抓好民生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2019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对2019年全市及市级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新口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244亿元,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亿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全市可安排支出预算总财力175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5亿元。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28.3亿元,扣除上年一次性收入因素后,可比增长10%。其中,地方级收入16.7亿元,可比增长11%。地方级收入加上上下级体制结算净收入及各项财力补助等,预计市本级可安排支出预算总财力35.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亿元,可安排支出预算39.9亿元,加上从已列支结余资金中安排0.9亿元,实际共安排支出40.8亿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教育支出7.5亿元,增长8%;农林水支出2亿元,增长19.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亿元,增长5.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256.3亿元,增长228.7%。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253.1亿元,增长246.8%。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257.1亿元,增长79.6%。其中,土地基金支出预算226.1亿元,增长7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7亿元,增长472.6%。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44.5亿元,增长575.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48亿元,增长105.5%。其中,土地基金支出 135亿元,增长104.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国资委监管的9家企业全部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23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23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全市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965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965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97865万元(按照规定,全市的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市本级的收支数为全市收支数),增长6.9%;基金收入397865万元,加上从上年收入中安排9371万元,共安排社保基金支出预算407236万元。
(三)扎实抓好2019年预算执行
为确保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我们将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高的站位和目标,更新的思路和举措,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和作用,探索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财政体制机制,提升财政政策和资金效益。
一是育财源,优服务,实现收入平稳增长。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措施,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扶持政策;分类施策扶持企业发展,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总部企业来莆设立销售、研发、结算等中心,涵养和培育税源。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规范招商合同范本,推动一批项目落地产生效益。加快引进有带动力和高成长性的企业,夯实财源基础。完善财税协作沟通工作机制,科学研判收入趋势,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面开展收入质量核查,坚决杜绝虚增收入,实现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
二是抓执行,促改革,确保支出规范透明。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落实支出进度通报考核和约谈机制,及时调整支出进度偏慢的项目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机制。强化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进绩效评价公开,加强结果应用。加大各区、各部门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大事急事和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实事好事。
三是强监管,防风险,力促财政运行安全有序。加大财政全过程监督,有针对性开展地方政府债务、民生补短板、预决算公开等专项监督检查,探索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违规使用资金通报,督促单位及时整改、严肃追责。在经济发展可持续、财力可支撑的基础上,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民生领域保障范围、标准,保障财政可持续性发展。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和预算评审,地方政府所有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有序推进,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理顺预算管理权责,落实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坚持放管结合,强化部门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可控。
各位代表,当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美丽莆田提供坚实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