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本局各业务科室: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莆财预〔2017〕89号,以下简称《规程》)、《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预决算公开模版的通知》(闽财预〔201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
市直各部门务必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持续提高公开质量。在做好公开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的基础之上,注重公开真实性的把握,除涉密内容依法不予公开外,所公开内容应确保真实有效。
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根据《规程》要求,各部门应负责公开本部门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信息。结合上级布置安排,2018年起,各部门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公开工作,其中: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部门决算一并公开。各部门在依法公开预算绩效信息的同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及《规程》要求,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三、修订预决算公开模板
根据财政部及《规程》规定,结合专员办监督检查及我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厅对预决算公开模板及有关说明进行了修订,现将部门预算公开模板转发给你们,部门决算公开模板待决算批复时另行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