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4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4日 09:40 字号: T | T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 十 )

关于我市2024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莆田市财政局局长 余丽红

(2025年8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委“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以赴拼经济、提信心、惠民生、防风险,为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向好提供了坚强财政支撑,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规定,重点报告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资金工具并举,积极财政政策有力有效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存量政策,用好用足一揽子增量政策,全力推进经济态势企稳向好。

  落实税费政策壮大市场主体巩固深化减税降费政策成效,抓好落实增量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共落实减税降费资金25.2亿元,其中留抵退税资金1.9亿元,以“真金白银”助力企业纾困减负。采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抢抓政策工具扩内需促消费。全市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1亿元,其中:“两重”资金3.8亿元、“两新”资金7.2亿元,叠加市级配套及各类商务发展资金0.5亿元,有效支持企业技改、防水排涝等6个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消费增长级,整体拉动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物流、用能设备等领域更新改造,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促进消费扩量提质增效。

  支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建立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全面梳理摸清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储备地及存量商品房规模情况,围绕全年土地出让目标,全力推进土地出让工作。扩大专项债支持范围,研究实施利用专项债收储土地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政策,拓展资金来源,促进供需平衡,提振市场信心。

  (二)城乡社区协同,民生事业投入用心用情

  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群众急难愁盼,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站稳人民立场,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市民生支出238.9亿元,持续保持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以上。

  教育事业更富朝气。不断完善和健全教育投入机制,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3亿元,继续保持只增不减,全面落实各学段生均拨款、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教师待遇保障、市直学校项目建设等方面投入。筹集各类资金4.74亿元,用于北大附中筹建、莆田学院、湄职院、莆一中校区改扩建、市及市直学校教育工程PPP项目政府付费。实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政策调整,大幅提高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标准并扩大政策覆盖面。

  社会保障更接地气。全年安排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8.1亿元,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再提高20元。下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4亿元,支持医疗救助、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安排就业专项资金8256万元,落实就业奖补,扶持就业创业。拨付资金3050万元,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长者食堂补助等。筹集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6453万元,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医疗健康更有底气。安排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13.22亿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40元提高到670元,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96亿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9元提高到94元。下达卫生健康补助5.85亿元,支持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健康发展。筹集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资金1.4亿元。

  生态环境更具灵气。筹集资金3亿元,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水利设施管护等,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省市各类专项5.7亿元,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林长制”考核,推进饮用水水源和木兰溪流域治理。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和竞争性项目评审,木兰溪(仙游段)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城厢区木兰陂上游“六水木兰”项目分别获得5022万元和3700万元补助,水上巴士玉湖航线开通,绿色发展底色更加浓厚。

  城乡建设更显大气。统筹各类资金5.8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1.1亿元,支持国省干线、木兰大道等交通项目顺利实施。筹措下达宜居城市建设资金1.2亿元,支持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卫生环境改善、基础设施维护、绿化提升、污水处理,助力建成历史文化名城,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平安莆田更彰和气。加大综治维稳经费保障力度,投入资金9.7亿元,推进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巩固社会安定稳定,深化道安综合治理成效,推进扫黑险恶斗争常态化,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拨付资金2400万元,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筹措资金5800万元,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支持食药品、特种设备监管和餐桌污染治理。整合资金700万元支持网格化运营和“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开源节流并重,服务发展大局尽职尽责

  牢牢把握财政工作政治属性,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多举措筹措资金,压一般保重点,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全方位服务和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

  多措并举增加可用财力。一是强化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管理,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变动趋势。会同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历史欠税清缴工作;二是兑现惠企政策资金1.9亿元,统筹用好技改设备补助、完工投产奖励、技改融资贴息等政策,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保持传统财源稳定增收;三是建立向上争取资金平台系统,通过“全市一张图”集中晾晒展示,有效激发向上争取资金主观性和能动性。2024年全市向上争取资金79.6亿元,同比增长14%;四是想方设法盘活各类资源资产,进一步加大剩余安置房等处置力度,有效增加财政非税收入弥补税收不足。

  科学合理举债。抢抓国家一揽子化债政策机遇期,在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过程中逐步解决债务问题。2024年,全市共争取债券资金159.96亿元,其中:用于补充财力及偿还存量债务116.8亿元,缓释偿债压力、减少利息支出,腾出宝贵资源、政策空间、时间精力谋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用于项目建设债券资金为43.1亿元,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收费公路及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72个项目,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出台我市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方案,强调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是一时之需,而是长久之计,各级各部门要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力戒奢华,把勤俭办一切事业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严肃财经纪律,集中有限财力保障基本民生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一般性支出继续保持只减不增。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3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42.9%。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化预算与绩效管理全链条融合,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前移绩效管理关口,充分发挥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支出预算“过滤器”作用,对不具备实施条件、超出财力可能的支出,一律不予立项。落实“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要求,进一步完善“单位初审、部门复核、财政抽审”的绩效评价结果审核办法,做实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预算安排、政策完善中。

  (四)监督改革并行,财政运行风险兜牢兜实

  统筹当前和长远、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充分释放财政治理效能。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依托一体化系统设立“三保”专户,进一步完善分级责任、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考核激励等全链条“三保”保障体系,通过“资金优先+支出约束+动态监控”三个抓手,对“三保”实行全流程监管,保障“三保”支出在所有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4年,全市“三保”支出146.1亿元,未新增“三保”缺口,同时以前年度“三保”缺口也逐步得以弥补。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把化债作为当前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早部署早谋划,对标对表,压茬推进。由财政部门总牵头,细化出土地、税收、向上争取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专题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一周一通报,清单化推进。2024年,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全口径债务率实现较大幅度降低,其中涵江区顺利退出红色预警地区。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重点围绕存量资金清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固定资产管理、三公经费开支、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方面开展“1+X”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09个、涉及违规金额19841.7万元,有力提高震慑效果。全年共审结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67个,总送审造价56.8亿元,审定造价53.1亿元,净核减造价3.7亿元,平均核减率6.5%。市本级共招标各类政府采购预算46159.2万元,实际成交39012.4万元,节约率15.5%。

  二、2024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

  202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27017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4.4%,下降14.1%。其中:地方级收入17125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8.6%,下降21.2%。

  2024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量1178589万元,具体构成:

  (1)地方级收入17125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41967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09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92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9529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138757万元。其中:现体制四区上解市分成收入88012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71163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6090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8338万元,再融资债券42564万元。

  (6)调入资金288078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418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46310万元,其他资金调入217587万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764万元。

  2.支出决算

  202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713833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703493万元增加10340万元,增长1.5%。

  202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总量1084509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713833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55389万元(其中:现体制上解省20%分成收入39942万元;专项上解13835万元)。

  (3)补助下级支出19045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出5754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32906万元。

  (4)债券还本支出42564万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959万元。

  (6)调出资金43310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财政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使用94080万元(其中:省专结转38396万元,市本级结转55684万元)。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市本级税收收入15.5亿元,增长1%。其中:增值税3.7亿元,增长11.9%;消费税5.6亿元,增长1.7%;企业所得税2.5亿元,下降13.1%;个人所得税1.5亿元,增长12%。市本级非税收入11.6亿元,下降28.5%,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较上年减少4.6亿元,提取土地“两金”收入较上年减少1.4亿元。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亿元,增长3.4%;城乡社区支出7亿元,增长12.3%。2024年,预备费全年共安排10000万元,当年使用7037万元,结余2963万元,当年度收回总预算。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收入决算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080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5.4%,增长12.6%。其中:土地基金收入6801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增长22.4%。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346998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征收收入708069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27320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19342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161572万元。

  (5)债券转贷收入1287385万元。

  (6)调入资金43310万元。

  2.支出决算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59836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增加4767万元,增长0.9 %。其中,土地基金支出369506万元,增长46.8%。

  2024年,市本级基金支出总量2199202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559836万元。

  (2)补助下级支出354270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2101万元。

  (4)调出资金46310万元,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平衡当年财力不足。

  (5)债务还本支出147284万元。

  (6)债务转贷支出1089401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147796万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681万元,完成预算的11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500万元,完成预算的59.5%,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18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2024年,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05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5%,增长2.4%。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314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3%,增长2.2%。

  (五)需要说明的债务相关情况

  2024年,全市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99564万元。按债务性质分,一般债务312179万元,专项债务1287385万元;按债券类别分,新增债券645875万元,再融资债券953689万元;按使用级次分,县区级1340678万元,市本级258886万元。

  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258886万元。其中:按债务性质分为,一般债务60902万元,专项债务197984万元;按债券类别分,新增债券81138万元,再融资债券177748万元;按使用单位性质分,市本级使用214763万元,转贷县区使用44123万元。

  2024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32269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78146万元,专项债务2748822万元);当年增加债务2588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0902万元,专项债务197984万元);当年偿还债务1204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2564万元,专项债务77916万元);年末债务余额33653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96480万元,专项债务2868893万元),债务规模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总债务限额之内。

  总的来看,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财政经济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有:一是土地收入增长乏力,民生社会事业补短板等支出逐年提标,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能力有限;二是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三保”压力和债务风险交织,暂付款规模仍然较大,财政紧平衡状态长期持续。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财政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财政事业改革发展。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莆田实践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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