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文件(十三)
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莆田市财政局局长 余志生
(2024年8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扎实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委“一五二三四”决策部署,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促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向好提供了坚强财政支撑,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规定,重点报告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打基础、利长远,社会经济大盘保持平稳
认真落实我市出台的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31条、民营经济强市36条、工业生产稳定运行20条、稳外贸17条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拼经济、稳增长,增强发展势能。
有力帮扶市场主体。巩固深化减税降费政策成效,抓好落实增量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共落实减税降费资金23亿元,其中留抵退税资金4.9亿元,以“真金白银”助力企业纾困减负。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帮助市场主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累计共为全市5906家中小微、个体工商户及“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总金额98.26亿元,在保余额38.43亿元,放大倍数6.46倍,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积极稳妥拉动投资。累计拨付莆田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涵港大道梧萩段新建工程、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北岸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9.2亿元。全年争取新增债券资金89.36亿元,聚焦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等领域,支持98个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债券联合专班作用,加强债券支出进度通报和现场督导,推动债券资金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拉动投资作用。
稳外资稳外贸促消费。下达补助资金1663万元,支持开展“全民乐购 约惠莆田”活动,鼓励发放消费券,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政策,持续形成消费热潮。统筹安排商务专项资金6118万元,助力服务业和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从持续做大出口规模、开展品牌建设、实施积极的出口信保政策等多方面支持企业积极应对严峻外贸出口形势,进一步稳外资稳外贸。
(二)惠民生、补短板,区域协调建设一体推进
保持民生事业投入力度不减,全市民生支出209.4亿元,持续保持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以上。坚持站稳人民立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不断完善和健全教育投入机制,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本级教育支出10.3亿元,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市直各类公办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均已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保障莆田学院、湄职院、市技工学校、市第二实验小学附设幼儿园等市直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着力提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动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社保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全年安排相关资金8.6亿元。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8亿元,牢牢兜住社会保障底线。筹集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84亿元,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安排就业专项资金9368万元,落实就业奖补,扶持就业创业。拨付资金4987万元,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
医疗卫生有效保障。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1亿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4元提高到89元。筹集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2.8亿元,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10元提高到640元,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2.3亿元,支持医院ICU床位建设,医务人员工作补助、新冠患者救治等,支持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投入资金1.9亿元,保障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利设施管养等资金需求,“水上巴士”全线通航,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加强。筹集资金10.2亿元,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林长制”考核,推进饮用水水源和木兰溪全流域综合治理,扎实做好大气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工作,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城乡建设协同推进。筹措宜居城市建设资金2.3亿元,支持国省干线垃圾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维护、绿化水平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助力创建历史文化名城,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保持财政“三农”投入总体稳定,统筹资金等约13.6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大综治维稳经费保障力度,投入资金9.9亿元,有力支持政法机关开展工作,不断巩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拨付资金4000万元,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和处置能力。筹措资金3000万元,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支持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整合资金1000万元支持网格化运营和“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防风险、守底线,财会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当前和长远、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有效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从做小分子、做大分母两方面着手,综合运用加快土地出让、税收挖潜、向上争取资金、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按“一区一策、一债一策”原则,科学制定详细的化债计划和措施,圆满完成全市预期化债任务。围绕中长期化债目标,倒排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制定2023-2028年分年度政府债务风险控制目标。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继续实行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查全覆盖,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格“三保”标识管理,强化“三保”执行情况监测,对可能存在“三保”支出风险的地区,视实际情况,在库款调度、新增债券等方面及时予以支持,防范支付风险,增强基层“三保”保障能力。
财会监督纵深推进。准确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开展9个领域专项整治,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深入11个市直预算单位开展“1+x”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及时移交市纪委。审结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70个,总送审造价129.12亿元,审定造价122.47亿元,净核减造价6.65亿元,平均核减率5.15%。市本级共招标各类政府采购预算5.15亿元,实际成交4.83亿元,节约率6.22%。
(四)促改革、谋发展,财政运行后劲持续释放
坚定信心,直面困难,持续深化财税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注重多渠道开源节流,强化统筹保障能力,力促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
多措并举增加可用财力。强化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础设施领域等存量资产情况,加大盘活处置力度,充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抢抓政策机遇,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财政部竞争性资金、中央增发万亿国债等资金投向,精心梳理、策划、申报一批重大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纳入绩效考评和绿色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激发全市各级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主动性。将部门所属企业一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出台《市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省出更多的钱保障民生及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一般性支出继续保持只减不增。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8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30.9%。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突破。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多维度设置评价指标,对46个专项资金开展事中评价,实现不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可比。积极探索绩效自评财政复核新路径,整理归纳设置13条复核指标,对2022年度2122个项目绩效自评进行全面复核、精准反馈,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督促纠偏整改,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进一步健全预算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着力提升服务代表委员水平,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认真办理。
二、2023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
2023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1464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3.2%,下降12.1%。其中:地方级收入21736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8.1%,下降15.5%。
2023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量1096272万元,具体构成:
(1)地方级收入21736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41367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09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75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5242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145139万元。其中:现体制四区上解市分成收入97954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55639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7945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6673万元,再融资债券62786万元。
(6)调入资金16543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002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40485万元,其他基金调入14945万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67万元。
2、支出决算
2023年,市本级财政支出703493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674003万元增加29490万元,增长4.4%。
2023年,市本级财政支出总量1025109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703493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55123万元(其中:现体制上解省20%分成收入11546万元;专项上解13972万元)。
(3)补助下级支出15637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出290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27328万元。
(4)债券还本支出63866万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764万元。
(6)调出资金17485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财政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使用71163万元(其中:省专结转32851万元,市本级结转38312万元)。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市本级税收收入15.3亿元,下降10.05%。其中:增值税3.3亿元,增长8.2%;消费税5.5亿元,增长3.75%;企业所得税2.9亿元,下降28%;个人所得税1.36亿元,下降1.3%。市本级非税收入16.2亿元,下降14%,主要是提取土地“两金”收入较上年减少4亿元。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公共安全支出9.9亿元,增长3.9%;农林水支出2.6亿元,增长23.1%。2023年,预备费全年共安排10000万元,当年使用8254万元,结余1746万元,当年度收回总预算。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收入决算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287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5.25%,下降6.04%。其中:土地基金收入5557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 74.1 %,下降9.8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55069万元(不含专项补助县区支出),下降42.16 %,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51770万元,下降8.74%。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004470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征收收入62872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5057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13478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159780万元。
(5)债券转贷收入1169943万元。
(6)调入资金17485万元。
2、支出决算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55069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下降404688万元,下降42.16 %。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51770万元,下降8.74 %。
2023年,市本级基金支出总量1842898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555069万元。
(2)补助下级支出219775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2431万元。
(4)调出资金140485万元,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平衡当年财力不足。
(5)债务还本支出140383万元。
(6)债务转贷支出784755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161572万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5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53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当年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2023年,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228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7%,增长13.4%。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554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7%,增长16.8%。
(五)需要说明的债务相关情况
2023年,全市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84992万元。按债务性质分,一般债务315049万元,专项债务1169943万元;按债券类别分,新增债券893613万元,再融资债券591379万元;按使用级次分,县区级1020345万元,市本级464647万元。
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464647万元。其中:按债务性质分为,一般债务79459万元,专项债务385188万元;按债券类别分,新增债券280823万元,再融资债券183824万元;按使用单位分,市本级自己使用454777万元,转借县区使用9870万元。
2023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29665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62549万元,专项债务2504020万元);当年增加债务4646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9459万元,专项债务385188万元);当年偿还债务20424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3866万元,专项债务140383万元);年末债务余额322696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78142万元,专项债务2748825万元),债务规模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总债务限额之内。
总的来看,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财政经济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有:一是土地财政难以为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后续重大项目建设基本无法落实资金来源,制约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二是还本付息逐步进入高峰期,严重挤占基层“三保”可用财力,偿债和兜牢“三保”底线仍然充满诸多挑战和不确定因素。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财政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财政事业改革发展。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奋力答好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的莆田答卷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