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文件(四)
关于202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莆田市财政局局长 余志生
(2023年8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按照市委“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决策部署,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规定,重点报告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发力,支持经济大盘平稳运行
一是助推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市全年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轻税费负担和增加现金流67.2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48.1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全年为全市2077家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租户减免房租,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累计共为全市3095家中小微企业、“三农”和个体工商户提供3606笔融资担保业务,担保总金额为62.08亿元,其中:“白名单”企业490家,累计担保总额42.58亿元,累计为“白名单”企业节约融资利息及担保费约8000万元,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5.1倍,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是积极稳妥拉动有效投资。全市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66.23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用于保障116个省、市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有效缓解了我市各级项目建设资金缺口,推动项目有序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促进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落实我市出台的“开门红”31条、纾困解难28条、稳经济60条及其接续政策等一揽子政策。围绕12条产业链招商,下达工作经费1200万元,支持做好项目招商全生命周期服务,助力打通项目签约落地通道。统筹各项工业惠企政策资金1.6亿元,支持鞋业转型升级、工业技改、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提升等,鼓励企业增产增效。统筹省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7亿元,建设跨境通关服务平台,加大对重点商贸企业的帮扶,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全力帮扶外贸企业积极应对复杂多变国际形势,带动外贸出口稳定增长;筹集商旅促销费活动资金2500万元,发放各类消费券3700万元,支持开展“全民乐购 约惠莆田”活动,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有效扩大内需。
(二)持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持续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全市民生支出219.75亿元,增长17%,持续保持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以上比重。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拨付资金3.46亿元,支持做好2022年度市委市政府5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是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牢牢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3亿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设备采购、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定点医院日常运转、前方工作组经费保障等。统筹2.1亿元用于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人均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5元。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13.4亿元,人均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30元。筹集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资金6987万元,资助困难群体个人参保缴费。对基层卫技人员予以待遇补助,支持基层卫生院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
三是支持教育事业扩容提质。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不断完善和健全教育投入机制,市直学前到高等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均已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统筹教育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社会资本等各类资金约11亿元,用于莆田学院、湄职院、莆田一中等市直学校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学位的需求。
四是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拨付困难群体生活补助资金4.7亿元,全省首家对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进行统一分档,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9840元/年,让更多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红利。拨付养老服务相关补助2500多万元,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农村区域性养老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投入就业专项资金6331万元,落实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15条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4863.04万元,发放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支持企业稳工稳产。
五是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筹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7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投入1.3亿元,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拨付资金2273万元,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拨付资金3783万元,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和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奖补。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筹集约8400万元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风貌。
六是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资金4.7亿元,推动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内河整治、水利设施管护等,支持“水上巴士”下水试通航。拨付资金1.1亿元,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大造林绿化、森林培育力度,支持全面落实“林长制”考核。筹集资金4.4亿元,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做好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土壤防治整治,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其他公害工作,助力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持续改善。
(三)深化财政重点领域改革,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落实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查机制,按月向财政部、省财政厅报送“三保”执行情况,督促基层“三保”预算保障到位。密切监控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县区预算执行情况,对可能存在“三保”支出风险的地区,视实际情况,在财力下沉、库款调度、新增债券等方面及时予以支持。全市预算安排“三保”保障有关经费124.5亿元。
二是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推动调减349个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共计16.61亿元,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质增效。完善部门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实行部门评价清单化、分类化管理,对财政评价和报告进行会审,在全省率先开展政策组合评价,探索开展政府收支预算绩效评价,进一步丰富财政评价内涵。
三是政府债务管理不断深化。严格将政府债务收支、还本付息等纳入预算管理,切实落实政府偿债责任。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价,提高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质量。出台《关于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管理机制的通知》,明确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禁止类项目清单和使用负面清单,并正式启用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系统,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夯实法定债券管理基础,防范法定债券风险。
四是持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认真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通过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1+X”专项督查、会计监督检查、强化“三公”经费监管等,严肃查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全年共安排检查单位11家,收回财政资金6132万元,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9条。依托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流向、分配、拨付和使用全程监管,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市级共招标各类政府采购预算5.96亿元,中标价5.54亿元,节约4162万元,节约率6.99%。审结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87个,总送审造价计131.07亿元,审定造价为124.36亿元,净核减造价为6.71亿元,平均核减率为5.12%。
五是依法接受人大审核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莆田市2022年预算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落实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要求,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与人大监督系统的对接方式,健全预算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认真办理。压实审计整改责任,限时按项逐条落实整改要求。
二、2022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
2022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5800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3.0%;比上年减少3070万元,下降0.9%。其中:地方级收入25725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5%;比上年增加15880万元,增长6.6%。2022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量1044561万元,具体构成:
(1)地方级收入25725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37274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09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57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6093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130124万元。其中:现体制上解市分成收入73583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58761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76424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5457万元,再融资债券50967万元。
(6)调入资金10837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507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91742万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881万元。
2.支出决算
202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674003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增加65244万元,增长10.7%。
202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总量988922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674003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41356万元(其中:现体制上解省20%分成收入15751万元;专项上解9978万元)。
(3)补助下级支出19962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出5662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3000万元。
(4)债券还本支出54367万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67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财政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使用55639万元(其中:省专结转38507万元,市本级结转17132万元)。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市本级税收收入17亿元,下降10.9%。其中:增值税(含原增值税和原营业税)3.1亿元,下降28.1%;消费税5.3亿元,下降14.3%;企业所得税4亿元,下降11.5%;个人所得税1.38亿元,下降10.8%。市本级非税收入18.8亿元,增长10.5%,主要是提取土地“两金”收入以及土地拍卖佣金增加较多。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教育支出13.8亿元,增长2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亿元,增长43.5%;卫生健康支出18.1亿元,增长9.4%。2022年,预备费全年共安排15000万元,当年使用11480万元,结余3520万元,当年度收回总预算。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收入决算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691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3.6%,下降56.6 %。其中:土地基金收入6188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0.3%,下降58.9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59757万元(不含专项补助县区支出),下降7.8%,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75897万元,下降53.9%。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555041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征收收入66916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8448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20801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58634万元。
(5)债务转贷收入2672303万元。
(6)调入资金115692万元。
2.支出决算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59757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下降80666万元,下降7.8%。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75897万元,下降53.9%。
2022年,市本级基金支出总量3395261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959757万元。
(2)补助下级支出325497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5290万元。
(4)调出资金91742万元,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平衡当年财力不足。
(5)债务还本支出85840万元。
(6)债务转贷支出1927135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159780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207万元,完成预算的70.9%。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207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07万元),完成预算的70.9%,当年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2022年,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全市的失业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191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1%,增长7.3%。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582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1%,增长5.2%。
总的来看,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财政经济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有:一是财政运行紧平衡状态愈发明显,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风险防控化解任务繁重,还本付息支出规模逐年增加,基层“三保”压力较大,面临着偿债和兜牢“三保”底线的双重挑战。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增强资源统筹保障能力。加强税收管征,依法应收尽收,持续跟踪服务重点税源企业,充分挖掘企业税收潜能,夯实财源规模和质量。注重招商绩效,积极引进一批高成长性的产业项目,着力培育新增长点,加强经济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保持非税收入合理适度增长,有效弥补财政收入。加强资源整合利用,盘活闲置资产和各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重点发展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加大增产增效、技改提升、机器换工、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财政奖补力度,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抓实新增政府债券需求申报工作,多储备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支持领域的重大项目,加快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拉动有效投资。持续推进财金联动,做大做强产业母基金,拓宽政府融资担保体系业务范围和规模,切实发挥财政金融惠企利民作用。
(三)坚持民生保障优先,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财政对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的保障力度,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完善民生事业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全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支持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弱势群体帮扶工作,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木兰溪全流域治理,支持打造和谐美丽的生态韵城。
(四)加强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政治理效能。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推进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财经纪律松弛,努力维持好财经秩序。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各领域、各部门支出固化僵化格局。继续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财政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运用,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能压尽压、该减尽减、可省尽省,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五)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守住财政安全底线。兜紧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监测,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及时研判和解决基层“三保”风险问题。防范财政库款风险,强化库款运行监测,严格控制和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推动财政暂付款保持合理规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推进政府存量债务化解,规范使用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