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文件(十二)
关于2021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莆田市财政局局长 余志生
(2022年8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1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叠加经济下行等压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方位助力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规定,重点报告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发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强产兴城
过去的一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疫情减收等多重压力,市财政克服困难,解放思想、创新举措、迎难而上,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我市抗击疫情和经济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科学调度统筹资源,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有力。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初始,我局第一时间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简化拨款程序,提前调度国库资金2.6亿元,共投入疫情相关补助资金7.2亿元,支持仙游县、秀屿区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省级资金9100万元。其中:8000万元用于支持各县(区、管委会)、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开展隔离转运、患者救治、防控物资和设备采购等疫情防控支出;11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二是主动服务定点医院。拨付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酒店运转保障资金1000万元、医护人员补助4269万元、建设及运转经费3489万元;拨付市卫健委、市第一医院、市疾控中心7980万元,用于核酸检测补助、医学观察点及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支出;拨付各县区集中隔离征用酒店和人员运转经费2777万元,确保隔离对象妥善安置。三是上解省财政厅全市2021年度集中采购疫苗款3.6亿元。四是下达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资金共计3754.9万元 。
二是多措并举助企纾困,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35 项纾困政策和措施,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市财政共下达各类改制上市奖励和补助资金2131万元,纾困贷款贴息资金1900万元。运用“财政+金融”手段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放大财政扶持乘数效应,累计共为全市3002家中小微企业、“三农”和个体工商户提供3022笔融资担保服务,担保审批金额27.95亿元,同比增长41.6%。疫情期间共为415家“白名单”企业和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担保总额17.87亿元。配套出台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医保费、国有房产租金等阶段性减负措施,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4亿元;对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房租约231万元,发放省外员工留莆过年奖补资金1534万元,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强产兴城双轮驱动,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部署,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盯关键环节加大资金投入,全力锻长板、强弱项,提升产业基础和城市功能水平。全年全市共争取上级专款26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9.8亿元,专项债161.6亿元,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扩大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方面推进高铁新城建设。在高铁新城荔城片区未实现土地出让的情况下,累计筹措各类建设资金59.5亿元,用于高铁新城片区建设。推动新一中新度剩余安置房处置工作,两批共491套房源顺利销售6亿元,缓解安置房的回购款压力。积极解决新一中PPP项目融资,促成授信贷款14.3亿元,有力保障了新一中校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另一方面支持产业融合和新业态发展。设立10.6亿元市级产业专项资金,拓展供应链、产业链循环,支持工业稳产促销、产业融合发展;投入1900万元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优化实施外经贸稳定发展17条,下达稳外贸稳外资资金1300万元,推进中国(莆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出台跨境电商发展6条措施,大力培育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跨境电商B2B出口等外贸新业态。加大科技投入,推动“高企倍增”计划,对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每家30万元给予奖励补助,2021年度通过认定的4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共计补助1440 万元,科技惠企资金1455万元用于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全年市级科技支出1.3亿元,提升科技支撑作用。
二、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保障民生福祉和宜居宜业
树立“为民理财”理念,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市更加宜居宜业,民生福祉更有质感。全市民生支出185亿元,占全部支出比重达74.8%。
一是节用裕民,全力保重点压一般。强化区级财政运行监控,加快对区转移支付下达,及时调度资金保基层运转,全年共调度财政资金134.3亿元支持县区财政。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全市争取中央直达资金34.53亿元,迅速分配下达,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全面清理“趴窝”资金,清理单位银行账户闲置资金4358万元,一般性支出压减超过20%,统筹用于重点支出。
二是提高综合治理水平,巩固社会安定稳定。将保障社会治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政法部门办案水平、推进爱国固边等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经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纳入财政预算,2021年,市本级投入综治平安、公共安全经费9.5亿元,同比增长4%,助力平安莆田建设。
三是健全教育保障机制,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2021年市本级教育支出11.2亿元,增长16.4%。统筹3.8亿元,推进莆田学院、湄职院、职校及其他市直教育工程PPP项目建设;组织10197名考生参加相关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培育会计人才需要。
四是办好各项惠民实事,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投入2.9亿元,保障20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全部完成。其中:投入3500万元,用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重大体赛事活动,成功举办市第五届运动会。投入1383万元,拓展和更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继续推进公益性低票价莆仙戏演出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投入2800万元,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推进“长者食堂”、“长者之家”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积极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3.8亿元。同时,推进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电子票据成功上线运行,解决手工开票工作量大、患者排队等候取票等难题。
五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调推进绿色发展。筹集5.4亿元,推进蓝色海湾项目建设以及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内河整治、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利设施管护,开展入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木兰溪流域、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路灯和夜景改造、运行及维护费用3820万元,城市绿化、市政维护等宜居环境建设资金10650万元,实现城市绿化、美化、亮化。
三、财政治理举措扎实推进,强化风险防控和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坚决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查机制,2021年对所辖县区“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查审比例从50%提高至100%,实现全覆盖,督促“三保”预算保障到位;“三保”运行监控实行月报制,按月向财政部、省财政厅报送“三保”执行情况;最大限度实现财力下沉。库款调度、新增债券等方面对各县区予以支持,切实增加实际可用资金;密切监控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县区预算执行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三保”支出风险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
二是紧盯地方债务风险防控。建立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按月通报制度,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出台《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搭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平台,对全市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面认真梳理、切实掌握政府债务到期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偿债计划。督促各县区将当年度到期的本金和利息足额纳入预算盘子,优先保障、优先安排,建立债务优先偿还机制。2021年底,全市共安排预算内资金80.7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三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结合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提出的优化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集中带量采购的实施细则,调整集中带量采购的设备种类、采购方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市本级共招标各类政府采购预算 5.75亿元(不含土地交易及工程),实际成交5.21亿元,节约资金5356.63万元,节约率9.32%。
四是履行财政监管职能。财政投资评审共审结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75个,总送审造价计56.73亿元,审定造价为53.93亿元,净核减造价为2.8亿元,平均核减率为4.94%;市本级332家单位、815辆公务车纳入三公监察平台系统,“三公”经费累计监察290835笔,其中:异常情况29973笔,整改处理29965笔;落实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要求,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与人大监督系统的对接方式,健全预算信息共享机制。盘活洋西五期安置区(圳湖华苑小区)安置房,增加财政收入3亿元,组织开展对11家“1+X”专项检查,共追缴收回资金3276.58万元,移送市纪委案件线索10条。落实上下联动检查要求,对全市39家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户数36户,违规金额18591万元。
五是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绩效监控结果应用为重要抓手,推动绩效结果应用落到实处,市级层面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考核,基本建成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当年度通过绩效运用,及时调整收回192个支出进度慢、预计无法完成目标的项目预算18.21亿元。财政评价从项目年度资金评价逐渐向中期阶段性政策实施效果评估、跨年度项目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拓展,共对14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30.12亿元。
四、2021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
2021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6116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加72624万元,增长25.2%。其中:地方级收入24137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比上年增加50058万元,增长26.2%。2021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量956552万元,具体构成:
(1)地方级收入24137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36541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09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08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3600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145698万元。其中:现体制上解市分成收入102509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13075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60484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7787万元,再融资债券42697万元。
(6)调入资金10309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02302万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419万元。
2、支出决算
202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608759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减少31917万元,下降5.0%。
202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总量897791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608759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32268万元(其中:现体制上解省20%分成收入15751万元;专项上解9978万元)。
(3)补助下级支出16526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出4542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9842万元。
(4)债券还本支出50617万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881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财政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使用58761万元(其中:省专结转14764万元,市本级结转43997万元)。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市本级税收收入19.1亿元,增长10.6%。其中:增值税(含原增值税和原营业税)4.2亿元,下降2.1%;消费税6.2亿元,增长35.1%;企业所得税4.5亿元,增长25.4%;个人所得税1.5亿元,增长17.5%。市本级非税收入17亿元,增长47%,主要是提取土地“两金”收入以及土地拍卖佣金增加较多。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教育支出11.2亿元,增长16.4%;卫生健康支出16.5亿元,增长7%。2021年,预备费全年共安排9600万元,当年使用7461万元,结余2139万元,当年度收回总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预算超收9373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收入决算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405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3%,增长11.5%。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5083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8%,增长11.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40423万元(不含专项补助县区支出),增长43.5%,其中:土地基金支出598129万元,增长149.8%。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4077913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征收收入1540554万元。
(2)当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916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14002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42904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64013万元。
(6)调入资金2524万元。
2、支出决算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40423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增加315447万元,增长43.5%。其中,土地基金支出598129万元,增长149.8%。
2021年,市本级基金支出总量4019279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1040423万元。
(2)专项补助县区支出808948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55万元。
(4)调出资金102302万元,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平衡当年财力不足。
(5)债务还本支出127455万元。
(6)债务转贷支出1940096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58634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3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366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当年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2021年,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全市的失业保险基金(2015年1月1日起,从省级收入改为市级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2020年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133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4%,增长15.8%。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133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4%,增长15.8%。
从决算情况看,2021年,全市财政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在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支出刚性持续攀升,部分县区基层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二是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低,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巨大。受疫情、减税降费、经济下行及房地产政策等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形势十分严峻,个别县区已出现到期债务偿还困难的情况,等等。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财政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财政事业改革发展。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莆田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