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局长 余志生
(2021年8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严重冲击,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财政经济实现平稳运行。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规定,重点报告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全面落实人大决议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疫情性减收、经济性减收、政策性减收“三叠加”的困难挑战,市财政解放思想、创新举措、迎难而上,以更大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充分发挥积极财政加力提效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政策资金齐发力,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一是迅速响应,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疫情暴发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财政保障机制,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患者救治和疫情防控。全年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共计4.7亿元。
二是设立全国首家由“政府买单”的疫情防控综合保险。市级财政安排526万元,为全市2019年度纳税500万以上的复工复产工业企业购买为期半年的保险,涵盖企业173家员工约10万人,参保企业2019年度纳税总额占全市工业企业纳税总额的93%。县区财政共安排460万元,对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全部工业企业同样给予保险,受益企业350家,有效提振企业复工复产信心,解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该做法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并由省财政厅、工信厅联合发文在全省推广。
三是创新推出存量贷款余额利率减免优惠政策。为461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2019年度纳税100万以上民营中小微工业企业实行存量贷款余额利率减免,协商对接5家商业银行开展减免工作。在企业与银行原先签订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对其2月份贷款利率减50个基点、3月份、4月份贷款利率分别减25个基点,涉及存量贷款余额共计37亿元。
四是推出“农惠保”融资担保业务。牵头市再担保公司与市农商行共同推出“农惠保”融资担保业务,主要服务对象为“三农”客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由市再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上述企业及农户提供融资担保,莆田市农商银行给予利率优惠,共减免利息1119万元。在原授信3亿元全部用完基础上,再追加授信担保额度至5亿元,全年在保余额3.2亿元,全部免收担保费,减免担保费320万元。市再担保公司共为全市1862家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在保总余额19.3亿元,居全省第一。这一举措对保住市场主体、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减免企业房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疫情期间,对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房租给予免收,其他行业房租减半。各县区均出台了疫情期间减免企业租金的政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为1808户承租户减免租金计4623万元。
(二)聚焦增收节支,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一是派专人直接参与、协调、推进经营性土地的收储和出让。在深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地块出让的时间表、路线图,派专人专职负责跟进,多次协调土储中心、市园林局等相关单位,专题集中研究解决方案。统筹办事流程,压缩串联环节,争取时间最快、效率最高,3月26日霞林公交南站西侧地块实现“节后第一拍”,成交价7.94亿元,溢价率89%。11月23日,绶溪公园二期片区地块一出让,成交价34.6亿元。这些地块的顺利出让,为疫情后经济社会有效运转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持。
二是创新协调机制,跟踪法院涉诉资产拍卖清算处置工作。由财政牵头,携手联合税务、法院,对财产拍卖涉及的税费、企业欠税等情况摸清底数并分门别类,对未执行到位的案件涉税要求税务部门和县区财政部门及时跟进,掌握动态,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全年共跟踪28笔涉诉资产事项,资产总额18.3亿元,缴纳各项税收2.2亿元。财政、法院、税务联合这一做法在全省尚属首次,目前已在全省推广。
三是继续推进总部经济政策,维护好平台经济税源。主动服务现有物泊物流、聚合网络等总部企业,全年共入库总部相关税收超20亿。其中:物泊科技10亿元。
四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除疫情防控、债务还本付息等必要增支外,其他支出总体上控制在批准的预算规模内。严控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和差旅费,按照从严从紧、能压则压的原则大力压减本部门非刚性非急需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把更多宝贵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去年二季度起,随着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复工复产加速推进,全市经济稳定复苏,财政收入在3月份“触底”后,开始逐月回升;4月份起,全市财政收入降幅逐步收窄;7月份起,当月收入实现正增长;11月止,全市地方级收入成功转正;12月止,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双双转正。全市财政总收入231.3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2.2%;地方级收入14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增长2.8%;增幅分别居全省第二和第三位。
二、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抢抓政策机遇,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扎实做好债券需求申报工作,依托专业团队参与项目前期策划、包装,深挖项目收益点,协调加快项目立项、用地、可研等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立马落地见效。2020年,全市共争取到债券资金202.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163亿元,走在全省前列。其中:市本级53.63亿元。
二是实时跟踪政策前沿。敏锐把握今年新增赤字和特别国债共2万亿的政策动向,早部署,早谋划、早筹备,与财政部、财政厅搭建良好的沟通渠道,以争取更多债券份额及政策倾斜,全市共获得特别国债61763万元,特殊转移支付94675万元。
三是科学防范债务风险。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将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化债,严格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融资。对个别县区存在的逾期还本付息风险提前预警,分析原因,出谋献策,逐一细化各项化债举措,形成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初步方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政府债务风险底线。
(二)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资金直达监管。严格监管资金,通过联通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的监控系统,实现对每笔资金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确保资金和监管“一竿子插到底”,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直达机制运行有序有效,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了重要支撑。全市纳入监管系统的中央直达资金共计21.5 亿元。
二是更加突出绩效导向。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涉及 773个项目,预算总规模90.53亿元,对监控中发现292个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绩效目标无法完成的项目,要求部门及时纠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持续推进“1+X”专项督查工作。主动选择大额使用专项资金、结余资金金额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共完成对 10家单位的检查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1条,移交线索1条,追缴收回资金6322万元。
四是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贯彻《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更好配合人大审查监督工作。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意见逐项研究、积极改进,全面报告落实情况和后续措施。积极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倾听意见,及时回应关切,使财政工作更加符合民心民意。
三、2020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
2020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28854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6.2%;比上年减少11370万元,下降3.8%。其中:地方级收入19131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5.4%;比上年下降6325万元,下降3.2%。
2020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总量902532万元,具体构成:
(1)地方级收入19131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34889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09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79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9999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148911万元。其中:现体制四区上解市分成收入96118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28696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48104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2047万元,置换债券26057万元。
(6)调入资金8808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346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80739万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522万元。
2、支出决算
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640680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增加70965万元,增长12.5%。
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总量889457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640680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23400万元(其中:现体制上解省20%分成收入14420万元;专项上解8980万元)。
(3)补助下级支出16581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出502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5561万元。
(4)债券还本支出30561万元(以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还本)。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419万元。
(6)调出资金586万元。
(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0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财政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使用13075万元(其中:省专结转11322万元,市本级结转1753万元)。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市本级税收收入17.27亿元,下降13.5%。其中:增值税(含原增值税和原营业税)4.3亿元,下降33.3%,主要是去年没有新增房地产楼盘销售;消费税4.6亿元,增长10.8%;企业所得税3.6亿元,增长0.2%;个人所得税1.3亿元,增长19.1%。市本级非税收入11.6亿元,增长15.6%,主要是提取土地“两金”收入以及土地拍卖佣金增加较多。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公共安全支出9.1亿元,增长37.5%;教育支出9.6亿元,增长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亿元,增长24%;卫生健康支出15.4亿元,增长7%。2020年,预备费全年共安排6500万元,当年使用4825万元,结余1675万元,当年度收回总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预算超收981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收入决算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820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6%,增长29.7%。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3476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9%,增长3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24976万元(不含专项补助县区支出),增长67.8%,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39414万元,下降21.8%。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294796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征收收入1382065万元。
(2)当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5265万元。
(3)下级上解收入2951万元。
(4)上年结余结转18101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788228万元。
(6)调入资金28186万元。
2、支出决算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24976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增加292951万元,增长67.8%。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39414万元,下降21.8%。
2019年,市本级基金支出总量3251892万元,具体构成:
(1)市本级列支724976万元。
(2)专项补助县区支出1015318万元(其中:转移支付区级土地基金分成收入901494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497万元。
(4)调出资金80739万元,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平衡当年财力不足。
(5)债务还本支出132909万元。
(6)债务转贷支出1297453万元。
3、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42904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部调入一般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2020年,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全市的失业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2020年并入)、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304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9%,增长5%。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304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9%,增长1.2%。
需要说明的债务相关情况有:
2020年,全市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26254万元。按债务性质分,一般债务238026万元,专项债务1788228万元;按债券类别分,新增债券1630028万元,置换债券396226万元;按使用级次分,县区级1490000万元,市本级536254万元。
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538879万元。其中:按债务性质分为,一般债务48104万元,专项债务490775万元;按债券类别分,新增债券457147万元,再融资债券81732万元;按使用单位分,市本级自己使用473454万元,转借县区使用65425万元。
2020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15034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13091万元,专项债务1090391万元);当年增加债务538879万元;当年偿还债务1634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0561万元,专项债务13293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18788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30634万元,专项债务1448236万元),债务规模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总债务限额之内。
从决算情况看,2020年,全市财政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在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支出刚性持续攀升,部分县区基层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二是政府债务虽然控制在省定限额范围内,但个别区到期应偿还的政府债务过于集中,风险管控难。三是资金效益不高、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依然存在等等。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财政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财政改革发展。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美丽莆田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