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09:39 | 来源:莆田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间段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局网站http://czj.putia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莆田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9441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莆田市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充分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获取财政信息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莆田市财政局共公开文件53份,历年累计1176份,已经100%实现全文电子化。其中政策法规文件(规定、条例、标准、方案)1份,占比1.9%;工作情况类(计划、总结、预案)18份,占比34%;资金监管类(政府采购、财政收入、财务管理)14份,占比26.4%;民众问题类(扶贫、教育、医疗、社保、社会公益)20份,占比37.7%,规范性文件0份。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莆田市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线上申请10件,信件申请1件,均已及时答复并录入电子监察系统。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莆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调整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及人员保障;二是严格落实《莆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条例》,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按照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审三校流程,实行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三是及时对失效或废止的信息进行标注并做好专栏清理。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网站专题专栏宣传建设,新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加强公开平台宣传阵地管理和意识形态引导宣传。二是扎实推进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持续维护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按时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信息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市直各部门提供在市财政局门户网公开本部门(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的权限,方便单位实时更新、维护公开内容。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信息发布前自查+发布后监测”双重核查,及时处理错误链接、表述不规范、错别字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二是坚持在局机关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季度通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行动计划督查范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三是主动完善第三方评估自查工作,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开展逐项自查和梳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如与群众互动不足、回应社会关切不够全面。下一步,将认真借鉴省财政厅、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之处,加大对群众关注的财政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本局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本局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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