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2:17 | 来源:莆田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间段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局网站http://czj.putia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莆田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944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莆田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相关工作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充分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获取财政信息的合法权益,更全面的让社会及民众了解本年度的财政工作。2023年度在本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搭建起民众跟政府沟通的有利桥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莆田市财政局共公开文件97份,历年累计1125份,已经100%实现全文电子化。其中政策法规文件(规定、条例、标准、方案)2份,占比2.1%。工作情况类(计划、总结、预案)10份,占比10.3%。资金监管类(政府采购、财政收入、财务管理)37份,占比38.1%。民众问题类(扶贫、教育、医疗、社保、社会公益)42份,占比43.3%,规范性文件6份,占比6.2%。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莆田市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线上申请8件,信件申请1件,均已及时答复并录入电子监察系统。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我局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莆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调整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及人员保障。严格落实《莆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合规性。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上传入库和审核发布工作的通知》,梳理我局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编号,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在主动向社会集中公开的同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入库和审核工作。三是依据《条例》规定,每个季度按时向市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递交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以便群众查阅。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网站专题专栏宣传建设,新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专栏,加强公开平台宣传阵地管理和意识形态引导宣传。二是做好财政核心业务信息定期发布,积极维护政策法规(规定、条例、标准、方案)工作情况(计划、总结、预案)资金监管(政府采购、财政收入、财务管理)民众问题(扶贫、教育、医疗、社保、社会公益)等栏目信息内容,及时刊载推送政策性明确、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公开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按照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审三校”流程,同时用好科技手段,对公开的信息务必进行公开前的错别字审查、常见错误审核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分解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评体系,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动落实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三是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估自查完善工作,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月度逐项自查、梳理、完善栏目和内容,对不符合考评体系的内容和工作做到及时更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专栏的信息更新频率还不够高。二是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缺乏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的解读材料。

(二)改进措施。一要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加大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财政信息发布的质量和频次,推动财政政务公开主动性、规范性持续提升。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相关干部要加强新媒体等专业软件的专技学习,积极探索利于宣传和群众知晓的解读方式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实推进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持续维护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按时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信息,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市级政府性债务信息。二是2023年底我局持续加大各业务科室政务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量”有增长,“质”有提升,要求各科室对照任务分解表,按月报送工作要点,亮点,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市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莆田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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