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4:50 | 来源:莆田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间段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局网站http://czj.putia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莆田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944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条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增强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听取民众意见、改善财政工作的重要手段,更全面的让社会及民众了解2022年度的财政工作。本年内在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搭建起民众跟政府沟通的有利桥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莆田市财政局共公开文件104份,历年累计1089份,已经100%实现全文电子化。其中政策法规文件(规定、条例、标准、方案)4份,占比3.8%。工作情况类(计划、总结、预案)17份,占比16.4%。资金监管类(政府采购、财政收入、财务管理)41份,占比 39.4%。民众问题类(扶贫、教育、医疗、社保、社会公益)39份,占比 37.5%,规范性文件3份,占比2.9%。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莆田市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4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线上申请13件,信件申请1件,均已及时答复并录入电子监察系统。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我局进一步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莆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调整了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及人员保障。严格落实《莆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合规性。二是根据 《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全面加强全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按时在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级预算调整情况、市级政府性债务,同步监督各部门按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本单位)预决算信息。三是依据《条例》规定,我局每月按时递交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至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以便群众查阅。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积极对门户网站网站页面和栏目进行优化调整,一是以简洁明了的要求对网站首页进行改造,修改主页导航栏,修改专题专栏样式,更加方便群众浏览财政信息。二是认真对照国办公开办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的文件要求,对照福建省财政厅增设“单位预算”“单位决算”专栏,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效提高预算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分解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评体系,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动落实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二是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估自查完善工作,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月度逐项自查、梳理、完善栏目和内容,对不符合考评体系的内容和工作做到及时更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6

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2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2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2年度政策解读的方式较为单一,缺乏新媒体技术娴熟的干部职工,下一步,将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新媒体软件应用技术技能的培训,个别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也会通过外包的形式聘请专业的传媒公司进行设计喝优化,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实现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覆盖、多领域拓展,全力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传播质效,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印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建立政务公开台账,按季度填报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文件信息公开,积极公开财政本部门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的政策性文件,让社会更好的了解当下的财税政策。二是是强化解读回应。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积极准确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有效引导群众理解政策。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市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莆田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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