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间段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局网站http://czj.putia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莆田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69441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以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为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助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莆田市财政局共公开文件122份,历年累计份,已经100%实现全文电子化。其中政策法规文件(规定、条例、标准、方案)12份,占比9.8%。工作情况类(计划、总结、园)8份,占比6.6%。资金监管类(政府采购、财政收入、财务管理),占比 10.6%。民众问题类(扶贫、教育、医疗、社保、社会公益)89份,占比 73%。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莆田市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线上申请2件,均已答复并录入电子监察系统。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5〕99号)以及相关政策解读文件精神,做到及时充分、全面准确地发布政策信息,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我局政策要点和工作举措。对省上出台的各类政策解读及时转载,对我局代市政府拟文的文件进行及时解读,并在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公布,2019年,共转载、发布各类政策解读8条。其中我局行政政法科针对《莆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莆市财行〔2014〕69号)实施过程中反映的一些具体问题,我局制定了《莆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三)》。详细的解读关于各市直部门对于激光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一些疑问。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加强预期引导,通过网站及时将有关政策准确地将传递给群众、企业等相关群体,今年着重对减税降费、土增税补缴等关系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进行了重点宣传;二是加强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响应。严格按照网站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由我局监管中心指定专人做好网站舆情监测、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对热点问题积极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三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新闻发言人,及时按需按程序参与新闻发布会,回答当前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四是落实“12345”答复。截至12月10日,12345办理总件数63件,及时回复率和查阅率100%,满意率95.24%。另外在网站设立领导信箱、在线办事、常见问题解答、民意征集等栏目方便群众了解财政工作。
(五)强化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机构改革后网站及时更新调整。按照数字办要求,统一规范更改我局门户网域名,并及时更新局领导分工调整方案、科室调整后的职能分工等,整合信息公开板块,优化公开资源。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及文字关,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发布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权威性,提升我局门户网站的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三是丰富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和办事服务等功能,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期间,增设主题教育专栏,及时发布我局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一步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的功能作用,使之成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便民服务的重要平台。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坚强监督保障机制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制为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新《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强化便民服务要求,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配备1名专职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了《莆田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报道、新闻发布、重特大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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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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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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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4 |
2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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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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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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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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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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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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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65 |
0 |
5 |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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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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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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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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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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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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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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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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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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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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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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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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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提供公开项目内容不够全面、细致;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培训。提高主要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让领导及时了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让督促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群策群力,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监督,细化检查。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重点工作信息,积极整改工作不到位、主动公开不够,内容更新慢、政府信息公开量少的情况,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三是突出重点,规范内容。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全局工作动态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四是整合资源,拓展内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财政信息作为突破口,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莆田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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