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T00112-0500-2025-00003 文号 莆财农〔2025〕2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1-13
标题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2025年、发展资金、中央水利
索 引 号 PT00112-0500-2025-00003
文号 莆财农〔2025〕2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1-13
标题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2025年、发展资金、中央水利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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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水利局本级,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水利局,市东圳水库管理局、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提前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55.4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具体金额、科目和任务清单见附件。

  一、各县区(单位)要确保重点任务支出,在完成任务目标的前提下,可在各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资金。

  二、按照水利部要求,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至 2025 年底前支出进度必须达到 80%以上,请各地尽快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单位。县(区)水利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前期工作,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快财审进度,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执行进度,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按时完成绩效目标。

  附件:1.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提前批)及任务清单汇总表

   2.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提前批)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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