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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T00112-0500-2024-00044 | 文号 | 莆财农〔2024〕83号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10 |
标题 |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充资金 |
索 引 号 | PT00112-0500-2024-00044 | ||
文号 | 莆财农〔2024〕83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2-10 | ||
标题 |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充资金 |
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局、水利局、湄洲岛农林水局、北岸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35万元,用于各县区(管委会)重点流域的河湖长制相关工作,款列“2136699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科目。请尽快将资金连同绩效目标分解到项目单位,并抄送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备案。
各县区(管委会)要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安排表
2.2024年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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