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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T00112-0500-2024-00035 | 文号 | 莆财预〔2024〕44号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04 |
标题 |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4年和结算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市级财政奖补资金转移支付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
索 引 号 | PT00112-0500-2024-00035 | ||
文号 | 莆财预〔2024〕44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1-04 | ||
标题 |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4年和结算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市级财政奖补资金转移支付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
有关县(区、管委会)财政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通知》(闽财农指〔2023〕8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42号)、《莆田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市级财政奖补的请示》(莆市财农改〔2010〕2号)和有关县(区、管委会)上报的“一事一议”决(结)算报表及市领导批示精神,为确保各县(区、管委会)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奖补资金251.76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财政的补助标准:即市级财政对仙游县按各级财政奖补总额的5%补助,对各区、管委会按各级财政奖补总额的15%补助。
二、预拨的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待省财政奖补资金结算后我市相应再给予结算,多还少补。
三、该转移支付,收入列2024年“110022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科目。请有关县(区、管委会)严格按照规定足额配套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附件:结算2023年和预下达2024年一事一议市级财政奖补资金转移支付分配表
莆田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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