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T00112-0600-2025-00038 文号 莆财农〔2025〕89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10-29
标题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
索 引 号 PT00112-0600-2025-00038
文号 莆财农〔2025〕89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10-29
标题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3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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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湄洲城乡融合发展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各县(区、管委会)摸底申报,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205.55万元(其中:仙游县135.35万元、荔城区12.85万元、城厢区16.75万元、涵江区26.6万元、秀屿区11.75万元,湄洲2.25万元),资金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报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区、管委会)要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文件要求,落实好产业发展奖补县(区)级配套资金,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到脱贫对象。要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2025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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