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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PT00112-0400-2025-00032 | 文号 | 莆财农〔2025〕75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04 |
| 标题 |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暨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经费补助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社会治理、经费补助、通知 | ||
| 索 引 号 | PT00112-0400-2025-00032 | ||
| 文号 | 莆财农〔2025〕75号 |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财政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09-04 | ||
| 标题 |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暨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经费补助的通知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内容概述 | 社会治理、经费补助、通知 | ||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2025年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暨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于7月16日在秀屿区圆满召开,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承办现场会的经费补助,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报支。
要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2025年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暨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经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财农[2025]75号关于下达2025年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暨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经费补助的通知.doc
莆财农[2025]75号关于下达2025年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暨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经费补助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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