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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T00112-0400-2024-00026 | 文号 | 莆财建〔2024〕82号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标题 |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2024年、第四批、基建 |
索 引 号 | PT00112-0400-2024-00026 | ||
文号 | 莆财建〔2024〕82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
标题 |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2024年、第四批、基建 |
市水利局:
根据省财政厅闽财建指〔2024〕85号、莆发改〔2024〕254号及莆财建〔2019〕107号精神,下达水利专项(重大骨干防洪减灾方向等)2024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0000万元,专项用于福建省木兰溪下游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402,基础设施建设。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莆发改〔2024〕254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莆田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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